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省委“1310”、韶关市委“363”、乐昌市委“1361”具体工作部署,立足城乡建设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有力推动住建领域法治建设水平。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等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纳入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1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1次。
(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2024年共组织学习10次。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紧密围绕省委“1310”、韶关市委“363”、乐昌市委“1361”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优化营商环境
1.我局始终坚持将改革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力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以来,市住建管理局紧紧围绕工程建设审批流程,着力加强“一个窗口”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帮办、代办服务,并定期组织人员主动上门服务;积极推进“一张表单”整合,优化审批事项,大幅提升并联审批服务水平;以企业高频办事需求为出发点,通过办好“一件事”提升行动,借助场景应用驱动服务创新,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形成审批一件事服务模式,全面打通“一件事”办理路径;切实做好“一个系统”的整体运行工作,全市启用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信创版),实现了工程建设全流程的线上审批,真正达成了项目审批“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2024年已办理审批件494件,全市审批数据5分钟内共享比例高于99%,审批逾期率低于3%,并联审批率高于90%,联合验收率达100%。
2.落实惠企政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2024年以来,我局加强企业走访,及时协助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可能,护航资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累计培育2家新增资质建筑业企业,协助乐昌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获得一级房建资质,实现全市一级资质企业零的突破。同时,我局致力于推动产业园历史问题化解,从切实解决园区优质企业的实际困难以及帮扶企业做优做强出发,帮助改变招商引资企业因历史问题导致相关手续不完善进而制约企业权证办理和后续发展的现状,遵循“确保安全、符合法规、扶优扶强、实事求是、精准指导”的原则,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指导服务,已完成了钜宝科技、瑞创精工、汇隽等19家企业项目的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3.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开展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2024年,共开展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4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2次,检查企业6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9起。
4.提升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水平,及时化解欠薪纠纷。2024年以来,安排专人跟进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4次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检查我市37个房屋市政工程、出动155人次,累计处理欠薪线索17条,为11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513.8187万元,做到了发现一起化解一起,将欠薪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项目工地。
(二)加强城乡建设管理,提升城市品质
1.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推进城市道路、桥梁、排水、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承载能力。2024年,共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总投资9.79亿元。
2.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提升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品质。2024年,共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9个,惠及居民1696户;改造房屋1696套。
3.推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加强散装水泥管理,推动建筑业可持续发展。我局按照《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要求,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督促我市新开工项目做好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作,同时,加强对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每月联合相关部门对企业质量控制进行抽查,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住建领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
4.强化燃气安全方面的执法检查。2024年以来,牵头联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燃气安全执法8宗,并在乐昌市产业转移园开展了乐昌市燃气事故应急响应与救援演练活动,锻炼了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韶关市住建管理局和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以及部分燃气企业代表到场观摩。
5.加强城市管理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2024年,共开展城市管理执法行动12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7起,有效维护了城市管理秩序。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我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进程中的核心作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班子建设为核心,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和机制议事决策;二是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编制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记心上、抓手上、落实处,做到了涉法工作逢会必讲,涉法工作优先安排;三是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述法”要求,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2024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不断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四、落实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措施,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2.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我局自2020年设立公职律师,2024年我局公职律师与外聘法律顾问作为局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2024年我局公职律师对单位行政处罚案件做出法制审核8次,出具法律意见、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和单位委托或者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共计21次,审查合同43份,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在法治住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1.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运用好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与“双公示”平台,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2.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工作,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办理建议的批评和意见以及提案、议案的意见和建议。2024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3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1件;市政协提案28件,其中主办16件,协办12件;政协意见6件。今年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结,并上传至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接受司法监督,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4年,我局共应对行政诉讼案件4件,均有分管领导出庭应诉。
(三)健全行政执法机制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保障。严格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将全体执法人员信息按要求录入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并进行动态管理,目前我局有33名登记在册的执法人员。认真做好证件管理的同时,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不定期发放行政执法相关学习资料与案例供执法人员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2.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管理,持续深入推进“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和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专项行动,积极助力乐昌市城市高质量发展,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岗位练兵活动。
3.规范使用行政执法“两平台”,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行政执法结果录入,促进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记载、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应对行政争议。加强与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2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件,均已依法作出答复。
2.加强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信访事项。加强对信访积案的排查和化解,采取领导包案、部门联动等方式,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群众信访事项调解方面,2024年我局共计接到信访事项92项(含群众来访、信访局专办、省信访平台派件),信访内容主要围绕农民工欠薪、物业服务、征拆补偿、问题楼盘调处等方面,目前已办91项,还有1项正在办理,办结率为98.9%。二是12345平台工单核处方面,2024年以来,我局受理12345平台工单1256件(其中74件退单,76件撤单),办结工单量1106件,办结率为100%。三是网络舆情核处方面,2024年累计接到47件舆情,舆情内容主要围绕在外墙脱落、市政建设、污水排放、城管执法等方面,目前已办结47件,办结率为100%。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积极开展普法教育
1.加强普法机制建设。我局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工作队伍,大力普及本部门主管领域内的法律法规。同时坚持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2024年我局学法考试参考率为100%,优秀率为100%。
2.广泛开展社会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责任。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日常管理等工作中,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咨询活动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住建领域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2024年我局开展了乐昌市2024年纪念学雷锋“谁执法谁普法”志愿服务活动、乐昌市住建系统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乐昌市2024年4.15全民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6.16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2024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4年消防宣传月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等多个普法宣传活动。
五、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不足
1.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意识淡薄,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部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式较为单一,内容与群众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导致群众参与度不高,宣传效果不理想。部分群众对住建领域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法治意识淡薄,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3.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升。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参差不齐,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理解不深、把握不准,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不严谨,影响了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
4.法治建设的协同推进机制不够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目前,我局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还不够完善,在一些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
(二)原因分析
1.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工作安排中,没有充分考虑到群众的实际需求和接受能力,导致宣传教育活动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
2.培训体系不够完善。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内容和方式不够科学,缺乏系统性和实用性,不能满足执法人员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的需求。
3.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在工作中,各部门之间缺乏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导致在一些工作中出现职责不清、配合不畅的问题。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紧扣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以及住建领域相关的政策文件,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培训活动,邀请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等进行授课,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和能力。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考核,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法定程序,做到程序合法、规范;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文书质量,确保行政执法文书表述准确、逻辑严谨、格式规范,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处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一是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建筑工地、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小区等场所设置法治文化宣传栏、法治文化墙等,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