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81MB2D24155M/2025-00008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3-20
名称: 中共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20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中共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3-20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下旬至6月下旬,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乐昌市住建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建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部署整改工作。根据《关于巡察市住建管理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市住建管理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对巡察反馈中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迅速成立市住建管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履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巡察整改全面工作,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整改情况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跟踪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局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组织整改,深入分管业务股室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协调配合工作。

    (二)聚焦问题,精准施策,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单位主要负责人多次组织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和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及推进整改工作,并带头开展督导检查。单位主要领导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督导调研检查,研究整改中的具体工作,及时掌握整改动态,落实整改责任,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要求各责任股室切实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有力促进了巡察整改工作的有效落实。按照把握精准、遵循法治的原则,突出重点,在整改中查清症结、完善措施,力求突破并固化成效。坚持区分情况分类施策,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迅速整改,已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推进的问题做到稳步推进,并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强化责任,逐一落实,动态跟踪整改成效。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制定集中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及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逐件明确整改责任,要求各责任领导及责任部门必须按照台账所列措施逐一整改,整改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整理佐证资料,做到账证统一。并对台账进行动态更新,及时完善台账的整改情况及成效,实时推动巡察整改进度。定期监督检查整改进展情况,加大指导督促力度,通过查看整改台账和资料、审核整改方案、谈话提醒相关负责同志等形式,及时纠正整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闭环管理。局纪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针对整改准备情况、集中整改情况、整改成效情况三个阶段进行监督,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整改后问题仍然突出或问题出现反弹的情况,严肃追究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针对“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执行不够严问题。

   全体领导班子重新学习《关于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实施方案》,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及分管业务对“第一议题”内容进行研讨交流。

   2.针对加快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还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监管、施工现场监管和交付条件监管。二是制定《2024年乐昌市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乐昌市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处置专项行动方案》,针对各问题楼盘逐个建立工作专班,确定包案领导和牵头部门,逐一推进,多措并举推进问题楼盘化解。三是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推动融资。在建立我市融资协调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各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沟通,进一步畅通政银企沟通渠道。全力推动我市房地产白名单项目完成授信工作。四是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组建工作专班,在摸清商品住房底数的基础上,制定保交房攻坚战实施方案,防止出现烂尾风险,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3.针对人民至上的理念树得不够牢问题。

   一是从老旧小区改造八期项目起,在项目前期调研工作时及时向外公布老旧办办公电话,方便听取群众意见及建议;在进行可研报告编制及设计图纸编制实地走访时,面对面与居民进行交流,深入了解居民实际需求。二是市住建管理局联合乐城街道向市政府申请将老旧小区一期至五期改造项目未点亮路灯统一接入市政电网进行点亮,并将路灯交由路灯管理所进行维护管理,待市政府批准后,加快路灯电表报装工作,尽早实现路灯的全面通电与点亮,为居民夜间出行增添一份安全保障。三是对后续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无物业管理的小区,不再建设门禁道匝等设施。

   (二)组织实施“百千万工程”工作不够有力

   1.针对城建专班牵头指导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城镇建设专班加强开展现场业务指导的频次,并对全市各典型镇开展典型镇培育和美丽圩镇建设提升进行业务培训,并强调各镇应切实履行好属地政府责任。二是发函提醒相关镇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把握好资金使用的关键节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并每周报送资金支付进度到城镇建设专班,持续跟踪资金支付进度。

   2.针对重点建筑业央企助力工作进度较滞后问题。

   一是多次召开建筑业央企助力百千万工作推进会,推动央地合作项目尽快落地实施。二是加强督促指导跟踪力度,每周跟踪央地合作项目完成进度。现“正式开工数量少、开工项目数在韶关排名靠后”的问题已解决。

   3.针对二污设计审核把关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向市自然资源局提交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申请。二是与碳中和产业园对接泵站用地报批和厂区高压线迁移事宜,拟与碳中和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同办理用地报批和电塔迁移工作。三是第二污水处理厂自来水供水稳定,生产生活用水已得到保障。四是大力推进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乐昌市内涝治理项目于2024年7月16日开工,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对城区雨污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对淤堵和破损管网进行疏通和修复。五是已完成对厂区损坏仪器维修工作,预计将于2025年3月底前完成过滤器厂房避雷针安装工作。六是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学习专业业务知识,并要求严把设计审核关,按流程规范推进设计审查工作。

   4.针对指导典型镇“七个一”建设较缓慢问题。

   一是多次召开城镇建设专班工作调度会议,指导督促第二批典型镇加快推进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提升、第一批典型镇巩固建设成果,包点包镇各责任领导多次到典型镇培育和“七个一”建设提升工作进行现场调研督导,督促各典型镇加快推进美丽圩镇客厅建设提升进度。目前三个典型镇“七个一”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二是制定典型镇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倒排工期表,并进行每周一督导,每日动态更新。三是对全市各典型镇开展典型镇培育和美丽圩镇建设提升进行业务培训,为各典型镇培育和美丽圩镇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指导。

   5.针对城市内涝治理进度不够理想问题。

   一是重新学习《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举一反三,涉及“三重一大”项目有关事宜及时上会讨论。二是2024年8月完成乐棉中路与佗城下路路口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三是加快推进乐昌市内涝治理项目,于2024年7月16日正式动工,目前开工作业面25个,积极协调设计、施工、代建等相关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6.针对落实污染防治仍有差距问题。

   一是乐昌市坪石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提质工程BOT项目结算资料已完成编制工作,特许经营协议已完成征求意见,现正根据相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待修改完善后将呈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二是加快排查管网问题,积极补齐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的短板,有序推进乐昌市内涝治理项目、乐昌市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加快推进乐昌市水环境治理项目前期工作,逐步实现武江河北岸雨污分流管网全覆盖,提高第一污水处理厂COD进水浓度。三是截至2024年11月20日,城区合流渠及支管人工巡查约20千米,重点摸排城北污水主管网排查共计8千米,清淤10千米,修补漏损260处,城区累计建设污水管网59.81公里(含产业园、房地产项目建设管网长度)。四是截至2024年11月20日,坪石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一标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二期二标项目形象进度40%,二期三标项目形象进度40%;沙坪镇马子坪田下村污水处理站点已完成猪粪清理,污水处理站点设备已完成修复可正常运行;廊田镇沙洲村敦上组敲坏的污水支管已完成修复;石子引村属地政府已让廊田乐业农业有限公司开展未接污水管网农户数排查工作;九峰镇文洞村站点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的是一体化设备AAO工艺,为间歇式运行模式,当污水收集一定量时设备运作。

   (三)行政执法质量有待提高

   1.针对行政处罚流程不够完整问题。

   一是重新规范《乐昌市住建管理局行政执法流程与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的审批流程。二是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要求执法部门加强学习,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实践能力和对复杂情况的处理能力。三是组织观看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通过观看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2.针对案件闭环管理仍需加强问题。

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闭环管理,由行政处罚相关股室、部门跟踪案件执行落实

   3.针对案件信息未按规定及时录入问题。

   一是重新规范《乐昌市住建管理局行政执法流程与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的审批流程。二是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要求执法股室加强学习,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实践能力和对复杂情况的处理能力。三是及时发布重要工作提醒,督促各执法股室按要求使用行政执法平台办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案件。四是在执法办案平台及时删除相关错误信息。

   (四)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不够到位

   1.针对在建项目危大工程监管力度不足问题。

   一是对在建项目开展《防高坠安全带的挂法》《高处作业安全指导手册》等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抽查9个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2024年9月至10月下发宣传资料68份,11个项目悬挂安全生产标语;组织工地管理人员交叉检查,共检查项目6项次,出动12人次,排查隐患44处;组织所有监督员进行安全生产学习并考试,提升监督技能。二是2024年9月至11月开展高处作业专项检查,共检查项目28项次,出动80人次,排查隐患32处。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检查43项次,出动检查人员102人次,对存在问题下发整改或暂停通知书5份。2024年8月至11月市建筑工程事务中心综合应用平台视频监控共发现10起安全隐患,均已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量化计分共10起,坚决杜绝“屡错屡犯”等行为。三是市建筑工程事务中心收到施工企业自查上报隐患奖励汇报28项,涉及施工企业11家,在建项目16个。制定《关于整治乐昌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屡改屡犯问题的监督管理措施》,落实以制度管人。

   2.针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需进一步加强问题。

   一是向长岭头公租房物业管理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该物业管理公司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消防设施设备及车辆充电停放管理,履行小区消防设施管理主体责任,及时更换及维修消防设施设备,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二是约谈长岭头公租房物业管理公司法人,督促物业持续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三是向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下发提醒通知,要求物业企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消防设施设备及车辆充电停放管理,履行小区消防设施管理主体责任。四是联合消防大队对物业小区进行消防安全“回头看”工作,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

   3.针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未彻底解除问题。

   一是大源镇2栋自建房已完成修缮工作,2栋已撤离无人居住。两江镇1栋房屋于11月30日完成房屋隐患整治。乐城街道富锦湾小区附近1栋自建房,市住管局联合乐城街道、社区等部门到现场做户主思想工作,推动隐患整治。二是发送工作提醒函到相关镇,要求对存在隐患且还在住人的房屋要加快隐患整治工作,并且做好应急措施。

   4.针对市政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仍需加强问题。

   一是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印发《乐昌市城区市政道路开挖建设管理方案(试行稿)》,保障后续市政项目建设期间涉及燃气等重大风险隐患源的项目,严格落实现场交底,减少风险隐患。三是定期每月对在建市政项目进行行政检查并录入粤执法系统,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举一反三,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市政项目施工安全全流程把控。

   5.针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依法依规对相关液化气站进行行政处罚,要求液化气站今后及时对报废气瓶进行报废,对到期未检气瓶及时送检,并提供报废及送检凭证,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围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等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28人次,检查发现隐患99项,截至目前,发现的隐患问题已整改完成。

   (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重新学习《乐昌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部分重要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二是修订完善《乐昌市住建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新进行乐昌市住建管理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2024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2024年乐昌市住建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计划。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

   3.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乐昌市住建管理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制定《2024年乐昌市住建管理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月开展学习,按规定做好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领导班子个人学习笔记。

   4.针对意识形态联席会议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重新学习《乐昌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部分重要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二是制定《乐昌市住建管理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制度规范认真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并组织各股室(部门)及下属单位针对本系统、本领域存在的风险点共同进行研判分析,发现风险点2个,作出整改措施4条。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制定不够严谨问题。

   一是结合市住建管理局工作实际,印发《乐昌市住建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试行)》《乐昌市住建管理局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有效加强和规范意识形态工作、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二是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对研判发现的问题将采取针对性措施。

第二方面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工程项目管理不够到位

   1.针对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对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职责进行分工,明确各自职责,以此规范项目流程。二是在今后项目中,要求相关股室(部门)内安排专人负责监督审查项目的合规性,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和项目进度评估。三是相关业务人员加强学习专业业务知识,强调并严格要求所有项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程序规范,将合规性视为项目推进的基石。

   2.针对未按程序增加工程量问题。

   一是要求施工单位出具正规预算,拟聘请第三方审核出具审核报告,确保审核通过后再申请结算。二市房管局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将重大工程量变更等内容增加到“三重一大”制度。

   3.针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算不够及时问题。

   一是清和公园一期竣工结算资料已定稿,清和公园二期竣工结算审核资料已定稿,北立交桥施工单位正在准备预算送审资料。二是对照竣工验收资料清单,督促施工单位按流程按规范准备资料,配合做好验收协调对接工作。三是对照乐昌市财政投资预算审核申报表审核结算资料,积极对接施工单位、结算审核单位,做好资料补充、协调会审等工作。

   4.针对验收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下发整改函至各施工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收集整理资料速度,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二是对施工单位进行约谈,并对城东花苑、华花苑小区现场沥青路面进行核查,华花苑小区沥青已返修完成,城东花苑及昌盛生活区小区沥青仍在修复中。三是“智感安防”开发区购物城小区项目人脸门禁、人行道闸现已按图纸安装完毕。四是在后续项目中,要求现场人员加强专业素质,严格遵循验收要求进行现场验收。

   5.针对保障性住房配建——以资代建政策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重新学习以资代建政策,进一步加强以资代建政策执行力度,落实先缴费后发证政策。二是经查阅相关资料,德金乐项目土地出让合同发生于方案印发前,且合同中无配建要求,不需缴交,已补充提供企业土地出让合同。

   6.针对施工许可证办理审批把关不够严问题。

   一是对11家重点建筑业企业开展走访、宣贯、督导检查等,增强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及基本建筑法律法规意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可控。二是制定《乐昌市住建管理局建管股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备案与施工许可信息的内部共享机制》,每完成一项招投标备案后,由备案经手人在股室内部群共享备案项目的信息以及施工单位中标后的基本信息,堵住此环节中存在的人员锁定漏洞。三是制定《乐昌市住建管理局建筑业监督管理股关于建立施工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制度》,重点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加强动态管理。

   (二)民生工程监督不够到位

   1.针对武江河饮用水源置换项目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坪石镇水源置换工程加压泵房用地经与自然资源局相关部门沟通,自然资源局提出该宗用地面积不大,且地处偏僻,难以调整国土空间规划,建议不予办理用地报批手续。该项目已组织五方责任主体验收,正在整理结算送审资料。二是8月19日-20日龙山备用水源经乐昌市自来水公司对全程管道设施进行检测通水,已经达到4万吨以上,完全达到设计日供水量4万方规模。

   2.针对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指导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将《乐昌市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广东省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指引(试行)》、《广东省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技术指南(试行)》和《广东省农村削坡建房技术导则(试行)》转发至乐昌市削坡建房工作群供各镇(街道)学习。二是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的函》至各相关镇针对26户中风险、新建挡土墙降低风险等出具情况说明并进行整改,目前相关镇已将整改情况报告及佐证材料报送至市住建管理局。

   3.针对未严格按图纸施工问题。

   一是约谈乐昌市人民医院宿舍改造项目和城东花苑改造施工单位,要求按照设计图纸标准对路灯灯泡进行统一更换,10月21日更换完毕。二是组织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学习专业业务知识,加强图纸审核及施工现场管理能力。三是对过往项目图纸进行审核,暂未发现其余问题。

   (4)针对项目资料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补齐工程量签证单及施工前、中、后图片。二是相关工作人员对过往项目资料进行重新审核,暂未发现其余问题。三是对项目负责股室人员职责进行分工,明确各自职责,确保项目资料及时收集完善。四是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学习专业业务知识,强调并严格要求所有项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程序规范,对项目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收集齐全并妥善保存。

   (三)内控制度执行不够严

   1.针对未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乐昌市住建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积极完善监管体系,增加资金专项审核小组,对项目资金进行审核,定期召开会议对项目的合同、付款条件、资金来源流向、剩余资金使用计划进行研讨,对项目类资金支付合理性进行严格把关。二是事后财会人员对未支付到位或延期支付的项目资金,督促业务股室及时登记台账并进行后续跟进,确保资金支付到位,形成闭环管理,降低项目资金支付风险。

   2.针对政府采购流程不够规范问题。

全体财务人员学习《乐昌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事项清单》(乐财采购〔2021〕11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和《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采购相关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力度的检查。

   3.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够严问题。

   一是学习乐昌市车辆管理规定、乐昌市住建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和《乐昌市房管局车辆管理规定》,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健全完善乐昌市住建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派车出车管理记录,加强油卡管理使用,实行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等措施,充分发挥公车管理平台的作用,增强公车使用透明度。三是制定公车清洗台账和油卡加油台账,严抓车辆出车、车辆清洗、车辆加油、车辆安全等公务用车行为。

   4.针对费用报销程序不合规问题。

   一是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乐昌市住建管理局公务接待制度》等财务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制度管理。二是乐昌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室制定《乐昌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室公务接待制度》,全体职工进行宣贯学习。三是市房管局按照市政府、市财政局及主管部门制定的公务接待制度、费用报销制度执行,严格审批各项费用支出。

   5.针对工会开支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市房管局将2018年和2020年两次活动经费超出奖励范围的奖励资金退回工会账户。二是市房管局工会人员重新学习《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三是对2018年至2024年的工会开支进行全面的排查,没有存在其他工会开支不够规范的行为。今后将严格按照《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

   1.针对违规处置房租收费发票,非法套取收入问题。

   一是将截留的房租收入及补缴截留资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全部上缴财政专户。二是制定《乐昌市房地产管理局房租收入收缴制度》,规范房租收入收缴流程,明确各岗位职能和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强财会人员的学习教育,财经人员必须参加会计专业继续教育。

   2.针对房租收入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乐昌市房地产管理局房租收入收缴制度》,规范房租收入收缴流程,明确各岗位职能和责任。二是房租收入取消现金收费,通过网上非税收入系统全额上缴财政专户。三是要求各股室、各岗位严格执行《乐昌市房地产管理局房租收入收缴制度》。房租收费员只开具非税收入缴款单,打印非税凭证,房租发票由专门开票员开具。公房管理员核实每一张房租缴费非税票据和发票,并填制房租收入台账。

   3.针对资金、账户管理不够严问题。

   一是经咨询财政局意见,物业维修基金账户可以保持现状,不做并账处理。征收办有单独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不一致,无法并入局账户会计账务核算。二是建筑企业已归还租赁履约保障金账户的借款。三是将履约保证金账并入房管局局本级会计账中,完善了履约保障金的记账程序。补充了2019年7月至2021年9月期间将租赁履约保障金存入定期的政策依据。四是房管局修订完善《乐昌市房地产管理局“三重一大”制度》,大额资金使用需上班子会讨论。

   4.针对会计核算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补充完善相关镇削坡建房、“139”美丽圩镇建设工程等工程的发票和相关支付合同等佐证材料。二是经预付账款核算油卡、ETC等费用。三是市房管局补充基本户资金转至履约保障金账户的相关附件,将2022年10月资金收入调整为当月,补充2022年至2023年期间无依据说明上缴财政的资金的相关附件。四是2024年10月起记账凭证标明附件数,须附上发票和相关合同等佐证材料,确保如实反映单位经济业务活动。五是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乐昌市住建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财务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六是对2023年至2024年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全面复查,并继续坚持查漏补缺。

   5.针对费用转嫁下属企业支出问题。

   一是由市住建管理局自行支付档案管理费用,已清还下属企业的合同制人员。二是房管局已按照相关要求对临聘工作人员兼职情况予以清理。

   (五)收支、资产管理不够到位

   1.针对部分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问题。

   一是上缴市住建管理局2022-2023年基本户利息收入至国库。二是市房管局上缴住房履约保证金账户利息收入、人才公寓账户利息收入至国库。三是全面排查非税收入上缴国库情况,暂未发现其他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的情况。

   2.针对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问题。

   一是正在与市财政局沟通确定上缴国有资产收益的具体范围和比例。待明确上缴范围和比例后,检测室按规定上缴非税收入。二是乐昌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室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和《检验检测报告领取发放管理制度》,并对全体职工宣贯学习,加强制度执行力度。三是加强对检测合同缴费情况的跟踪管理力度,建立缴费台账,强化检测费用的催收管理。对检测合同缴费情况进行排查,形成《2020年至今的项目检测报告未领取情况汇总表》台账,根据排查台帐进行催款。

   3.针对固定资产入账不够及时问题。

   一是全体人员重新学习《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乐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意见>的通知》(乐府办〔2020〕62号)和《乐昌市住建系统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乐住建局〔2024〕9号),并严格按照以上文件进行国有资产入账和处置。二是市住建管理局将之前未录入的固定资产补录完毕,房管局将购置的普通电脑和涉密电脑的会计科目调整为“固定资产”。

   4.针对固定资产未及时移交问题。

   一是房管局重新学习《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乐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意见>的通知》(乐府办〔2020〕62号)和《乐昌市住建系统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乐住建局〔2024〕9号),并严格按照以上文件进行国有资产处置。二是从2024年11月1日始,坪石铺面的处置、经营、租金收缴、安全责任等一切相关事宜均归乐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三是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排查、登记,符合移交国资局的资产,及时进行移交。

第三方面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党组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针对末位表态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重新学习《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二是规范各类会议程序及记录,所有的党委(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针对“三重一大”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重新学习《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二是规范各类会议程序及记录。三是市房管局重新修改完善《乐昌市房地产管理局“三重一大”制度》。

   3.针对统筹谋划能力仍需加强问题。

   已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地下水长期监测、2024年临时三市场迎春花市等项目费用支出纳入2025年预算,待财政统筹安排。

   4.针对会前征求意见不充分问题。

   一是重新学习《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二是规范党组会议流程,由股室、部门提交《乐昌市住建管理局党组会议议题申报表》由局办公室、法规股、机关党委审核后,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局办公室提前将党组会议议题资料发送至各位领导班子审阅,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无异议后上局党组会议讨论;

   (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意识不够强

    1.针对部分领导班子担当意识仍需加强问题。

   一是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学习《乐昌市住建管理局合同审核管理制度》(乐住建局〔2023〕4号),视合同重要程度由主要领导或其授权人签订,临聘人员不得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以后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事宜,一律按照制度执行。二是印发《中共乐昌市住建管理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乐住建党组〔2024〕9号)明确武江河饮用水源置换工程的分管领导,并由村镇建设股进行跟踪管理;

   2.针对部分股室、下属单位工作职责未履行问题。

   一是全体在编在职人员重新学习乐昌市住建管理局“三定”方案。二是2025年起每年聘请第三方事务所每年对局办公室(财务室)进行内部审计。三是乐昌市园林管理处工作人员每月的月中和月底,将对各片区绿化情况进行2次巡视巡查。并针对实际绿化运维情况对该月服务费进行核定,有效保障绿化维护效果。

   3.针对廉租房、直管公租房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起草相关禁止转租宣传承诺书,通过签合同时签订承诺书的方式加强普法宣传。二加强公房的入户排查工作,坚决严肃处理发现的违规租户。

   4.针对固定资产违规出借使用问题。

   一是聘请第三方进行资产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二是向市财政局申请处置相关资产,环卫所两台垃圾压缩车已进行报废处理。

   5.针对机构撤销不及时问题。

   一是重新学习《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共乐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名称及职责的通知》。二是撤销“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坪石办事处”牌匾,现有工作人员重新进行工作安排。

   (三)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不够到位

   1.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纪委各类通报等。二是更新2022年3名中层干部岗位调整未更新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后续对岗位新调整干部及时更新廉政风险防控信息。三是重新规范制定《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印发《乐昌市住建管理局谈心谈话制度(试行)》《乐昌市住建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方案(试行)》,有效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根据班子分工更新领导班子风险点排查,有股室负责人变动的,随时更新风险点排查。

   2.针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乏力问题。

   一是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二是印发《乐昌市住建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方案(试行)》,局纪委与相关部门等按照制度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

   3.针对纪委监督履职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廉政风险提醒机制,后续针对新任职干部,必开展廉政风险点评估。二是通过加强廉政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心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4.针对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够问题。

   一是印发《乐昌市住建管理局谈心谈话制度(试行)》,针对酒驾、醉驾等问题必谈,重要岗位、人员及年轻干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确保做到全覆盖。二是房管局完善建立一把手与各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谈心谈话机制。

   (四)基层党组织工作基础不够扎实

   1.针对党建规范化建设力度不足问题。

   一是各党支部重新学习《关于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实施方案》,市住建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下发《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至各党支部,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与学习内容开展探讨交流。二是每月将“第一议题”学习参考资料发送各党支部进行学习。

   2.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问题。

   一是各党支部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乐组字〔2021〕3号)等发展党员有关的文件、专业书籍。二是开展党务工作者发展党员工作培训,进一步加强各党支部发展党员的专业知识。三是机关党委加强发展党员资料审核和业务指导力度,不符合条件的一律打回进行重新修改。四是补充完善推荐人签名,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漏签名情况及时补上签名;

   3.针对党员组织关系未及时转递问题。

   一是机关党委下发《关于规范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通知》至各单位,近一步排查在职干部职工是否存在未接转党组织关系的党员,并要求及时进行接转。二是印发《乐昌市住建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制度》(乐住管党委〔2024〕18号)进一步加强党员党组织关系转递的执行力度。

   (五)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

   1.针对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对局办公室人员重新进行分工安排,设立《办公室人员分工安排表》,严格遵守在编人员专项负责财务、人事、保密等工作,临聘人员仅安排非重要综合岗位,并签订保密承诺书,杜绝风险问题的发生。二是制定《合同聘用制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制度》,规范临聘人员行为,提高临聘人员工作积极性。三是清还下属企业的合同制人员。四是对现有临聘人员续聘问题按照合同到期时间,分批上会讨论。

   2.针对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重新学习《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意见》。二是完善《乐昌市住建管理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后续干部提拔工作严格按照规程开展。三是对前期未归档的材料补充归档,将上报资料复印妥善保管,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定期对留存资料自查;后续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执行全过程纪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必形成考察方案、考察预告、考察材料、任前谈话等材料,严格落实“双签字”制度,

   3.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不够严谨问题。

   一是重新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二是加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对人事干部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的教育,要求严格执行机关干部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三是对后续干部出国(境)出发、回国(境)时间要求具体填写,干部出国(境)审批表按规定报局纪委审批。

   第四个方面问题,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针对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

   倒排工期,安排专人督促中航环卫公司加快廊田镇、白石镇镇级垃圾中转站的建设,10月30日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下功夫抓实廉政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以上率下、作出示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政策,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二)强化担当,增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严肃政治生活,严守党的纪律。对需要形成制度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紧盯责任股室、责任人,锲而不舍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效经得住时间检验。加强同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协调,加大对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督查力度,对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乱整改等情况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营造风清气正的整改政治生态。

   (三)举一反三,突出整改实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抓好成果转化运用,将整改形成的经验做法和措施固化下来,并对巡察范围以外的同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严格对照巡察要求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坚决杜绝问题反弹。

   (四)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入手,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认真查找问题深层次原因,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5555853;电子邮箱:LC5553298@126.COM;邮政编码:512200。



                                                  中共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