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农业农村局、乐昌市畜牧兽医水产事务中心: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韶财农〔2022〕6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市级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用于相关种植业(不含森林)、养殖业险种的市级财政保险费补贴,补贴险种、比例等根据《韶关市财政局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韶关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韶关监管分局韶关市林业局印发〈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等实施意见〉的通知》(韶财〔2020〕119号)执行。请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要求,本次一并下达绩效目标。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此项资金,支出请列2022年度“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功能分类科目。经济分类科目按实际用途列编。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乐昌市财政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