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农业农村领域)的通知》(粤财农〔2022〕83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农业农村领域)的通知》(韶财农〔2022〕7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农业农村领域)下达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有关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资金,抓紧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此项资金,支出请列“2130153 农田建设”功能分类科目。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附件:1.2022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农业农村领域)安排表
2.2022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农业农村领域)安排及绩效目标表
乐昌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