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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乐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81006973794H/2022-00133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乐昌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6-24
名称: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乐财建〔2022〕12号 发布日期: 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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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4  浏览次数:-

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韶财建〔2022〕2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此项资金实际使用时,按用途填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8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9〕31号)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附件: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xlsx

             附件2: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乐昌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