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司法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公共法律服务)的通知》(粤财政法〔2022〕120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公共法律服务)的通知》(韶财行〔2022〕88号)文件精神,现将省级安排2023年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公共法律服务)提前下达给你单位(具体项目、金额和列支科目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将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分配拨付。
二、此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欠发达地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市县级司法局开展普法宣传业务工作、县级司法局社区矫正执行和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等相关支出,并同步下达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请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做好绩效运行,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请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于60日内报乐昌市财政局、韶关市财政局和韶关市司法局备案。
附件:1.2023年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公共法律服务)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2-1.社会治理专项资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任务清单(总体)
3-1.2023年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经费]
3-2.2023年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广东省普法扶持专项经费)
3-3.2023年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社区矫正专项资金)
3-4.2023年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人民调解专项资金)
乐昌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