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司法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经费的通知》(粤财政法〔2022〕118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经费的通知》(韶财行〔2022〕90号)文件精神,现将省级安排2023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下达你单位(具体项目、金额和列支科目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分配拨付。
二、此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支出。请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请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于60日内报乐昌市财政局、韶关市财政局和韶关市司法局备案。
乐昌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