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石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对市县部分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韶财预〔2022〕47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镇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经费500万元。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乐昌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3日
索引号: | 11440281006973794H/2022-0021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韶关市乐昌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13 |
名称: | 关于提前下达乐昌市坪石镇改革试点工作经费的通知 | ||
文号: | 乐财预〔2022〕16号 | 发布日期: | 2022-12-16 |
主题词: |
坪石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对市县部分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韶财预〔2022〕47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镇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经费500万元。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乐昌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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