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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乐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81006973794H/2023-00037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乐昌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2-02
名称: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三批)的通知
文号: 乐财社〔2023〕20号 发布日期: 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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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6  浏览次数:-

乐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三批)的通知》(韶财社〔2023〕3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指标(第三批)(详见附件1),该项补助资金收入列2022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安排资金用于两个方面:一是调整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二是调整港澳烈属、老战士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请按照规定的补贴标准,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二、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40820、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发挥财政资金预期效益。

  附件:1.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三批)分配表

        2.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三批)区域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乐昌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