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韶财债〔2023〕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40,000元下达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二、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韶财债〔2023〕4号)“四、对已获得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的部门,应一并报送2022年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价报告”的要求,请贵单位将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价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本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为“Z155110010001”,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
请贵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直达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乐昌市财政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