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地方公路站:
根据《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以奖代补奖励资金部分)的通知》(韶财综〔2023〕89号)文件精神,现将韶关下达我市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以奖代补奖励资金部分)39万元安排给你们,专项用于地养公路危旧桥梁改造项目。本次下达的资金支出列入“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切实管好用好中央车购税资金,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以奖代补奖励资金部分)绩效目标表
乐昌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