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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乐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81006973794H/2024-00014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乐昌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1-02
名称: 关于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以奖代补部分)的通知
文号: 乐财综〔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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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以奖代补部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5  浏览次数:-

乐昌市地方公路站: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以奖代补部分)的通知》(粤财综〔2023〕75号)文件精神,现将广东省下达我市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以奖代补部分)1,122万元安排给你单位。本次下达的资金列入“2140104公路建设”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时期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奖代补”支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规〔2022〕343号)等文件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以奖代补部分)绩效目标表


  

乐昌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