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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乐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81006973794H/2024-00020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乐昌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12-29
名称: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乐财社〔2023〕161号 发布日期: 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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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1  浏览次数:-

乐昌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40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金额和列支科目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此项收支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二、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以上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号)等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四、此次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80009027”,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附件1、2: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总表及分配明细表.xls

附件3:绩效目标表.pdf



  乐昌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