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28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2024〕10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支出列“20807就业补助”,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乐昌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