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9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2),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收支列2024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
二、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尽快将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请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附件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四、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80009027”,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附件1.2:2024年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表及2024年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附件3: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乐昌市财政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