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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乐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乐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1月修订)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乐昌市财政局(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68号) 领取。

  一、信息内容分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活动、重要会议的主要情况等。

  (三)通知公告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预算制定、部门预算执行;政府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财经监督会计评估绩效评价;行政事业企业各类财政报表统计上报;会计管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四)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三公经费公开;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专项统计报告等。

  (五)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本部门在广东政务网韶关市乐昌市网上服务链接。

  (六)其他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项、机构组织增减;专项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乐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信息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乐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一,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

  申请人可以通过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函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可以上门提出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申请人申请提供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2.受理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乐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68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5554726

  传真号码: 5570168  

  通信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68号

  邮政编码:512200

  3.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于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期限。期限的中止和恢复,及时通知申请人。

  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乐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本机关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请参见《乐昌市财政局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见附表二)。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由本机关财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

  乐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68号

  邮政编码:512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5554726

  传  真:0751-55770168

  电子信箱:Lcsczj@126.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1-5570150,传真:0751-5570168,电子邮箱:Lcsczj@126.com,办公地址:乐昌市财政局,邮政编码:512200,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乐昌市机关效能监督投诉中心(电话:0751-5576600)或者乐昌市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51-5551077)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乐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表2:乐昌市财政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