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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810069735757/2020-00105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20-07-17
名称: 关于乐昌市坪石镇家禽生猪定点集中屠宰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号: 乐发改[2020]64号 发布日期: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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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昌市坪石镇家禽生猪定点集中屠宰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7-27  浏览次数:-

乐昌市昌农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要求审批乐昌市坪石镇家禽生猪定点集中屠宰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我市家禽生猪屠宰设施,根据《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昌市坪石镇家禽生猪定点集中屠宰场异地新建方案的通知》(乐府办〔2020〕33号)的要求,我局原则同意乐昌市坪石镇家禽生猪定点集中屠宰厂项目立项。

  二、项目建设地点在乐昌市坪石镇原广北监狱二大队旧监仓,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生猪屠宰车间、分割车间、牛羊及家禽屠宰分割车间、辅助用房、厂区配套设施,安装生猪屠宰及加工设备,总建筑面积9990.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127.79万元,购买设备681.19万元,预备费17.56万元,土地、勘察、设计、监理等其他费用773.46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于债券资金及市财政资金,不足部分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三、请根据乐昌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乐昌市坪石镇生猪定点屠宰厂异地新建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实施项目。

  四、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关。

  五、在建设过程中,如因设计变更、设计漏项等原因造成增加投资的,必须报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单位联合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六、项目招标工作须严格按照核准意见实施(详见附表)。

  七、项目开工后,请严格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要求,按时向统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资料。

  八、项目代码:2020-440281-13-01-060927。


  附件:乐昌市建设工程招标核准意见书(2020)乐市发改招核47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