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修订版)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的意见》(中办发〔201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 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6.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乐昌市公安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乐昌市公安局http://www.lechang.gov.cn/sglcgaj/gkmlpt/index
【监督渠道】电话监督:0751-5578370、网站监督:http://www.lechang.gov.cn/zmhd/zjdc/index.html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机构职能 | 机构概况:本单位机构职能、机构概况 机构领导: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分工等信息 | 政工办、指挥中心 |
2 | 工作动态 | 本单位领导重要活动、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组织的重要活动、开展的重要工作 | 指挥中心、局各相关部门 |
3 | 通知公告 | 本单位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通知、公告 | 指挥中心、局各相关部门 |
4 | 财政预决算 | 本单位年度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警务保障科 |
5 | 办事指南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公共服务、及其他行政权力。 | 法制大队、局各相关部门 |
6 | 其他 | 本单位年度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警务保障科 |
7 | 其他 | 其它本单位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 | 指挥中心、局各相关部门 |
8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局信息公开办 |
9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情况 | 指挥中心 |
1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 局信息公开办 |
11 | 依申请公开申请流程 | 依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接收并办理公民、法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局信息公开办 |
12 | 重点领域公开 | 做好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等信息 | 出入境户政管理科 |
13 | 双随机、一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市级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监管结果公示等 | 法制科、局各相关部门 |
14 | 政务服务事项 | 根据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拆分的政务服务事项,提供在线查询及申办功能 | 出入境户政管理科、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网警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