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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乐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81737551659T/2022-00027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乐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2-07-25
名称: 2022年乐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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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乐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2-07-25  浏览次数:-

  一、机构简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市科学技术局牌子,内设办公室、运行监测股、产业技术与工业节能股、无线电与数字信息化和安全生产股、高新技术发展与产学研股、科技计划股、市中小企业局、人事股8个股室。现有机关行政编制21名,工勤人员编制4人;设有1个下属事业单位(乐昌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名。

   二、机构职责

  (一)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建议,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二)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工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市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发展、引进国(境)外智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等方面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负责企业数据信息采集、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

  (四)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五)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韶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促进工业投资。负责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六)研究协调产业转移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

  (七)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助推进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

  (九)负责民用爆炸物品仓储、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指导、协调企业开展产学研结合,指导和推荐企业申报实施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推荐本市企业申报科学技术奖评审、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产品。

  (十一)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和中介组织发展,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十二)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 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十三)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

  (十四)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五)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韶关市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政务公开、宣传、机要、档案和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大综合性课题调研。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二)运行监测股。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 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信息化领域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承担工业企业数据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综合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协调解决,提出有关建议。

  (三)产业技术与工业节能股。拟订工业领域生产服务业和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及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新材料工业及消费品工业产业政策措施并协调落实。承担企业技术创新相关工作。指导工业领域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品牌培育工作。组织编制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促进工业投资。审核、上报和办理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指导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加强工业项目的引进和布局,促进产业链完善。促进工业设计发展。承担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培育骨干企业工作。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承担全市稀土管理和盐业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

   (四)无线电与数字信息化和安全生产股(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拟订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等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工业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动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组织实施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开发、应用等标准规范。推动数字经济创业创新,引导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承担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与指配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承担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承担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综合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

  (五)高新技术发展与产学研股。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 编制市重大科技计划、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荐本市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研发机构建设、科技孵化器、加速器等申报工作。推进全市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承担推进全市研发投入,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相关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协调企业开展产学研结合。

  (六)科技计划股。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发展等方面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统计管理和监测评估。指导农村科技进步、专业镇技术创新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上级科学技术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等领域的科技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

  (七)市中小企业局。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协调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的政策措施,推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梯度培育。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拟订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省内产业转移、珠三角与粤东粤西粤北产业共建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

  (八)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信访等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四、联系方式

  负责人:马建民

  办公地址:广东省乐昌市解放东路四巷2号

  邮政编码:512200

  联系电话:(0751)5553366

  传真号码:(0751)5553601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