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乐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工作情况设立专门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服务质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同时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法规,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提升业务能力,实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主动接受监督。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定期对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进行监督,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我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坚决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2021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增强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乐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