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乐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乐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1月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局制作或者最初获取的政府信息、本局保存的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本局最初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可以免于公开的以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乐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乐昌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乐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地址:乐昌市乐棉路72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活动、重要会议的主要情况等。

  (三)财政预算决算。

  主要包括:本机关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情况和财政专项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乐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乐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办公地点(地址:乐昌市乐棉路72号)设有国有资产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国有资产信息;

  3、本机关在单位大楼(地址:乐昌市乐棉路72号)设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政务动态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国有资产信息。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国有资产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乐昌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https://ysqgk.gd.gov.cn/751007/index)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费用缴纳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我局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乐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乐昌市乐棉路72号二楼。

  邮政编码:512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5570181

  电子信箱:lcsgzj@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联系电话:0751—5570181,办公地址:乐昌市乐棉路72号二楼。邮政编码:512200。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乐昌市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举报(联系电话:0751—5551077),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乐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乐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