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5年4月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echang.gov.cn/sglcjdglj/gkmlpt/guide)上查阅《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通知公告

  主要包括:本机关发布的通知公告等。

  (三)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机关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

  (四)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本机关行政职能相关业务的办事指南,具体包括办事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方式、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所需表格下载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有关新闻及工作动态;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是通过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网上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请登录乐昌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lechang.gov.cn/sglcjdglj/gkmlpt/index)。同时,本机关还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版亦有效。申请人也可在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乐昌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https://ysqgk.gd.gov.cn/751149/choice)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详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   乐昌市金融路33号 邮政编码:5122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51-5554887   

  传    真:   0751-5554242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乐昌市金融路33号 邮政编码:5122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51-5554887    

  传    真:   0751-5554242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电话:12345

    附件1: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