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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乐昌市九峰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810069744129/2022-00023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乐昌市九峰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6-14
名称: 2022年乐昌市九峰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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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乐昌市九峰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2-06-14  浏览次数:-

  一、机构简介

  乐昌市九峰镇人民政府创建于1986年冬,位于乐昌市中部,是林区中心镇。1994年7月撤县建市后,更名为乐昌市九峰镇人民政府,现有机关行政编制33名,事业编制31名,工勤人员2名。

  九峰镇距乐昌市区31千米,省道248线贯穿境内。东北面与湖南省宜章县、汝城县交界,西与两江镇毗邻,南与北乡、大源两镇相连。境内群峰叠嶂,以有五指、向日、马蹄、青云、紫微、云祖、太乙、羊角、三星九座山峰而得名。全镇辖12个村委会和1个社区,171个自然村,5个居民小组,总人口22098人,常住人口8601人,总面积192平方千米,其中耕地面积903.1公顷,林地面积1.7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92.18%以上。土特产主要有黄金柰李、黑布朗、油桃、水蜜桃、鹰嘴桃、水晶梨、桔子、椪柑、脐橙、手工擦糍粉、糯米糍、黄糍、金银花、茶叶、红薯干、魔芋、禾花鱼、食用菌等。境内的景点有茶料花海、石壁潭花海、桃花长廊、桃花王、桃李人家、上廊银杏林、九峰杨东山十二度水省级自然保护区、抗日名将薛岳旧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等。山歌《啦打》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九峰素有“粤北水果之乡”美称,被广东省人民政府评定为水果专业镇;同时被广东省林业局评定为“广东省森林小镇”。茶料村被国家农业农村部评定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021年,九峰镇被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评定为2020年度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 示范镇示范点;茶料村被中央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 中央宣传部 民政部 司法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评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文洞村、横坑村被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评为第二批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专业村; 上廊村被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广东省卫生村;三联村、联安村被韶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韶关市卫生村。

  二、机构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三)统筹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四)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推进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有关工作。

  (六)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权限负责相关领域执法工作。整合辖区相关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综合行政执法。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健全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

  (八)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编制及执行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镇本级财务、审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村(居)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职责

  九峰镇党委、政府设下列 10 个党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统计、档案、接待、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协调人民武装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及执行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

  (二)人大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党员发展管理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班子换届选举,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服务、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有关工作。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等有关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承担市监察委员会派出监察组有关工作,依照宪法、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指导村(居)务监督机构工作。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统筹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等工作。组织实施公共服务事项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和党群服务平台管理协调等相关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网格化工作,推动政府管理、村(居)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治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承担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权限开展相关领域执法工作。统筹辖区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组织开展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管理、考核、培训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镇容镇貌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的保护等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辖区环境监察等工作。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旱、 防灾救灾、消防管理、森林防火、防疫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承担突发紧急事件的指挥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居)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十)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渔业等方面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农村宅基地审核管理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承担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负责协助辖区重大的经济建设、发展改革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

  九峰镇所属4个事业单位机构职责:

   (一)公共服务中心:1.协助做好辖区权责清单编制和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事项受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农业(含畜牧、水产)、林业技术的示范推广及病虫害的监测、防治工作。协助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和动物重大 疫病的监测与防控等工作。承担林业管理事务性工作。3.协助做好辖区水资源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以及防汛防旱防风工作。4.负责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组织和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协助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承担旅游事业发展的事务性工作。5.负责辖区基础设施、环境卫生、交通公路、房产物业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事务性工作。6.负责辖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以及残疾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管理敬老院工作。7.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贯彻中央、省、地级市、市关于退役军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工作;指导下一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工作;收集掌握退役军人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退役军人信息库工作,落实建档立卡工作;接待处理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收集和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开展走访慰问和困难帮扶;承担光荣牌悬挂和服务管理具体事务性工作;承办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财政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参与编制及执行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组织协调镇财政收入。协助做好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负责镇财政支出、涉农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村级账务代理工作。负责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和处置管理。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九峰镇敬老院:1、坚持民主管理、文明办院,管理服务于入住老人。2、协助政府做好五保对象的收养工作,为收养入住的人员安排好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基本生活。3、为入住人员提供生活起居等方面的照料,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康复保健等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4、建立、健全,适时修订并认真执行院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建好、管好并适时院内和入住人员等各类信息档案。

  四、联系方式

  负责人姓名:邓庆华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5720168         

  传真电话:(0751)5720447

  地址:乐昌市九峰镇九峰街二路78号    邮 编:51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