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简介
根据市委办《中共乐昌市委办公室 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乐昌市交通运输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乐办发〔2019〕26号)精神,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股、安全法规股、规划基建股、综合运输股、执法一股、执法二股,共有干部职工42人(含1名“老工勤”及3名后勤服务人员)。下属事业单位有乐昌市地方公路站,干部职工64人(含编外道班人员30人);乐昌市高铁东站广场管理处,干部职工4人(含1名后勤服务人员)。
二、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乐昌市委、乐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乐发〔2010〕11号),设立乐昌市交通运输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等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管责任。负责路政、运政和港口管理,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道路客货运输、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运输服务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船舶、港口、码头及港航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五)负责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
(六)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七)拟订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九)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涉外运输管理工作。
(十)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十一)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责任,市交通运输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 产相关工作。
(十二)将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市交通管理总站、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的行政职级,以及原韶关市乐昌公路局、原韶关市坪石公路局承担的路政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十三)撤销财务审计股、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安全法规股(市交通战备办公室)、执法一股(执法一大队)、执法二股(执法二大队)。调整后,市交通运输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三、各股室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设备管理、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保密、督办、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交通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负责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结 构调整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专项资金、内部审计及利用外资等工作。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及监管。
(二)规划基建股。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专项计划。负责交通运输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上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协调、监督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交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负责交通运输综合统计,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
(三)综合运输股。承担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道路客货运输、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运输服务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工作。监督管理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船舶、港口、码头、航道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假日城乡客运、重点货物运输、紧急物资运输工作。监督管理横水渡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道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拟订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计量、规范的实施。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工作。
(四)安全法规股(市交通战备办公室)。承担监督检查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或者参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交通行业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应诉、执法监督、执法业务培训、执法证管理等工作。承担路政许可、管理和审核工作,拟订公路路政管理相关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业“三防”工作。编制交通战备工作计划和重点交通目标保障方案,组编国防交通运输保障队伍,完成上级下达的战时、紧急时期各项动员和道路保通任务。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武装工作。
(五)执法一股。负责本市南面(乐城、长来、廊田、五山、大源、北乡、两江、九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组织查处交通运输违法案件。组织、协调本市南面乡镇交通专项执法行动。指导、协调和监督高铁站场外设施设备管理。
(六)执法二股。负责本市北面(坪石、黄圃、白石、庆云、云岩、梅花、沙坪、秀水、三溪)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组织查处交通运输违法案件。组织、协调本市北面乡镇交通专项执法行动。
(七)人事股。拟订交通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保医保、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乐昌市公园路7号;
负 责 人:欧阳勋;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51-5553195;
传真电话:0751-5553195;
邮 编:512200。
乐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