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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乐昌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81006973727K/2022-00057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乐昌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5-06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文号: 乐教字〔2022〕42号 发布日期: 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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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7  浏览次数:-

市开放大学、各中小学(幼儿园)、青少宫: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的管理办法》( 粤教继函〔2018〕19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工作指南的通知》(粤教继办函〔2018〕48号)等文件精神,为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名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为我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更好地发挥我市中小学名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与组建 

  市级名师工作室包含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原则上各学段、学科全覆盖。市级名师工作室一般依托主持人所在单位(学校)设立。市级名师工作室按以下程序遴选: 

  1.申报。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由符合条件的(各学科骨干教师进行)申报。名师工作室由1名主持人和5-10名团队成员组成。团队成员由具有市级及以上的学科带头人(名师)和其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优秀骨干教师组成,其中主持人所在单位的教师不得超过1/3。具体人员由主持人与符合条件优秀骨干教师按照自愿原则,进行双向选择,须考虑南北城乡地域遴选。 

  主持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成熟的教学主张。 

  (2)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 

  (3)坚持一线教学、教研,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是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名师。 

  (4)较强的团结协作、组织管理能力和奉献精神。 

  2.推荐。(自主报名和学校民主推荐)经主持人所在学校审核、公示后,由学校(报送到)向市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进行遴选)。

  3.评审。市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并予挂牌。 

  二、职责与任务 

  1.提升师德修养。引导工作室团队成员成为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以“四有”好老师为目标,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用好课堂讲坛,用好校园阵地,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思想境界、文化素养和业务水平。 

  2.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实验,围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努力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每年开设和举办一定数量的公开课、讲座或研讨会,在全市教学改革中起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科教学质量提升。 

  3.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任务和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承担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学改革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建设期内,每个团队成员都要积极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

  4.培养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承担骨干教师培养和农村教师培训任务,探索在教学实践中培养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的新模式,促进我市师资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团队成员到农村、薄弱学校开展送培送教活动,提升农村和薄弱学校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5.推广教学成果。不断完善名师教学主张,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科研成果。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研究学习各地先进教育教学经验。 

  三、经费与保障 

  1.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安排部分经费和学校公用经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措施,用于名师工作室开展相关工作。名师工作室业务活动经费由各校统一管理,领衔名师按工作计划安排使用。 

  2.名师工作室建设期间,市教育局每年为每间名师工作室提供1万元的业务活动经费,用于开展有关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等活动,包括课题研究、举办讲座、跟岗学习、送培送教、学习考察、学术交流、网站建设、购买资料等。 

  3.市教育局人事、督导等相关部门要为名师队伍的培养和评优评先给予政策支持。

  4.市教师发展中心要为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利用名师工作室的优质资源,为本地教师培训、教研工作和教学改革服务。 

  5.各校要切实关心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团队成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工作单位应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条件,并在工作安排、活动时间和相应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与保障。 

  四、组织与管理 

  1.成立市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曾培伟 

  副组长:谢海雄、张瑞辉、曹远翔、刘斌、余春荣、谢冲

  组   员:何思、杨铁城、黄良慧、何发祥 、黄守昭、王伟伟、曾志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中心发展室,负责名师工作室管理、统筹协调,制定有关政策,组织开展名师工作室的申报评审和考核评估等工作,联系电话:5562961。 

  2.名师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三年,实行动态管理。

  3.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名师工作室的业务指导,协助做好名师工作室管理工作,协调、落实有关政策,组织安排相关任务和活动。 

  4.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要负责制定工作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作经费预算,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接受市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的管理。 

  5.加强名师工作室考核与评估。建设周期内,由市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对名师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合格”的足额拨付下一年度活动经费,“不合格”的根据情况减拨或停拨下一年度活动经费。 

  三年建设期满后,由市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合格”及以上的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达到“优秀”的,将予以表彰和奖励;“不合格”的将撤销该名师工作室。 

                            乐昌市教育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