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简介
乐昌县教育局成立于1963年5月,1994年撤县建市后,更名为乐昌市教育局,现为乐昌市人民政府所属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乐昌市教育局现有领导班子成员7人,其中党组成员6人,三级主任科员1人。全局现有内设机构9个: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乐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局办公室、人事股、审计监督股、基建财务股、教育股、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安全与校外培训监管股。下属事业单位有4个,为市教师发展中心、市招生考试中心、市教育工会、市青少年宫。全市共有中小学校44间,公办幼儿园26间,民办初级中学1间,审批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 62间。
二、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有关教育工作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建议,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并协调指导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职责范围内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规定,管理市级教育经费,监督各镇(街道)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会同财政安排上级有关教育资金的分配,指导学校的基建工作。
4.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指导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6.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7.指导、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
8.牵头负责监督检查本市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工作,督导、检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组织对中小学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9.指导学历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并协调招生工作,指导学生学籍管理。
10.负责本系统的对外交流和对外合作。
11.指导本市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实施基础教育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基础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和评审。
12.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局办公室
办公房号:104室
办公电话:5551112
电子邮箱:lcjyj5551112@126.com
股室负责人:余丽华
(二)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办公房号:403室
办公电话:5563696
电子邮箱:lcdwb2012@126.com
股室负责人:罗胜全
(三)人事股
办公房号:503室
办公电话:5556346
电子邮箱:ljrsg2015@126.com
股室负责人:赖春丹
(四)审计监督股
办公房号:309室
办公电话:5567930
股室负责人:黎静颖
(五)基建财务股
办公房号:208室
办公电话:5551110
电子邮箱:lcjyjjc@126.com
股室负责人:邓秀园
其中“乐昌市学生助学工作办公室”挂牌在“基建财务股”
办公房号:负一楼
办公电话:5560532
电子邮箱:lcszxb@126.com
股室负责人:廖卫华
(六)教育股
办公房号:302室
办公电话:5552533/5562035
电子邮箱:lcjcjyg@126.com
股室负责人:曾志强
(七)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
办公房号:404室
办公电话:5560709
电子邮箱:lctwy0709@126.com
股室负责人:彭丽媛
(八)安全和校外培训监管股
办公房号:409室
办公电话:5557176
电子邮箱:lcsjyajg7176@163.com
股室负责人:王伟伟
(九)乐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办公房号:407室
办公电话:5555804
电子邮箱:lcjydds333@126.com
股室负责人:钟粤元
(十)乐昌市招生考试中心
办公房号:108室
办公电话:5552511
电子邮箱:lczb5552511@126.com
股室负责人:刘斌
(十一)乐昌市教师发展中心
乐昌市教师发展中心为市教育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设有6个股室:办公室、培训室、教学教研室、教科室、教育装备和技术室、教师发展室。
乐昌市教师发展中心职责:
1.承担在职教师、校(园)长培训。组织实施本区域中小学(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的全员培训、职务培训和提高培训;统筹组织开展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本研修和培训质量监测。
2.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及成果推广。结合基础教育改革,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课改实验,积极推广应用国家、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建造完备方便的教科研交流展示平台,以教科研成果引领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专业发展。
3.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制定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专业发展规划,提出教师专业发展指导意见;承担本区域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的协调和指导工作,为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专业发展提供服务。
4.推动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承担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培训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教师教育信息化平台,统筹组织开展网络研修,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开展自主学习与自我发展;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应用,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
5.提供教育决策服务。开展本地区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和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提供服务。
6.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曾培伟
乐昌市教育局办公大楼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66号
邮政编码:512200
传 真:5551112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55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