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乐昌职中、乐昌启智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市2024-2025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韶市教〔2024〕23号)《关于印发韶关市2024—2025学年中等职业学校校历的通知》(韶教办〔2024〕17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4—2025学年中小学寒假和春季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和新学期开学时间
小学(幼儿园)、初中于2025年1月12日开始放寒假,于2025年2月13日正式开学。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于2025年1月19日开始放寒假,于2025年2月13日正式开学。
二、做好期末工作
1.各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要认真完成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和学校各项工作,办好散学典礼,拟定下学期各学科教学计划,做好假期备课安排。
2.认真完成课程计划。要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确保各门课程按时按要求完成。要减轻学生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科学组织复习。
3.全面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及假期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对学校全面开展校舍、用电线路、消防、给水排水设施、在建工程项目等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寒假期间,学校每周至少发送一条安全提示短信给学生家长,对学生开展寒假道路交通安全、防火灾、防煤气中毒、森林防灭火、防欺凌、心理健康、网络安全等专题安全教育。同时要加强对特殊学生群体的关心关爱,通过电访、家访等途径强化家校联系,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4.做好学期总结。要认真总结一学期所做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要加强对教师工作的总结和评价,提出改进指导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要做好各类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5.切实做好防流控辍工作,确保学生如期返校。寒假期间是初中在校学生外出务工的高发期,是控辍保学的关键时间节点。各校要在放寒假前后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宣传,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管控,对排查劝返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及时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关心关爱,确保新学期所有学生都能准时回校上课。
三、加强假期管理
1.科学布置学生作业。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书面作业应分必作和选作,以适应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
2.做好校园安全维护。要抓紧假期时间补充完善各类教育教学设施和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配套设施。加强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严防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学校校舍、财产安全。
3.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省、市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变相有偿补课,不得举办各种面向学生的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不得将校舍租给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培训活动。一经查实,全市通报,并严肃追究学校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4.科学安排师生读书活动。以“爱读书、读好书”为目标,做好师生读书宣传引导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师生假期读书活动,向师生推荐阅读书目,营造“书香校园”良好氛围。
5.持续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卫生和健康教育,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强化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冬春季常见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多病共防,提高防控意识。
6.加强教育学习,严格遵守教育部的“六条禁令”。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二是严禁参加有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7.春节前夕要做好困难党员教师、退休老教师的走访及慰问工作。寒假期间,各校要积极组织班子成员对困难党员教师及退休老教师开展走访和慰问,为他们传递组织的关怀、学校的爱护。要把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让党的温暖直抵人心;要把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作为对党员教师党性教育的一次深刻洗礼,促使他们在新时代的征程中,不断强化党员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以实际行动诠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走访慰问活动作为激励退休党员教师们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途径,鼓励他们扬正气、树新风,为学校在新的发展阶段提出建议,共同书写乐昌市教育事业的辉煌篇章。
8.做实做细信访维稳工作。各校要进一步强化信访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妥善化解涉校矛盾纠纷;认真落实寒假及节假日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我市教育系统稳定。
附件:2024—2025学年寒假教师政治学习安排
乐昌市教育局
2025年1月3日
2024—2025学年寒假教师政治学习安排
(一)学习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二)学习内容
1.深入加强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法》
2.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重要讲话精神。
3.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4.学习《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
5.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三)学习时间和形式
以校为单位组织教师开展政治学习。
2025年2月12日(一天),上午集中学习9:00—12:00,下午集中学习15:00—17:00;
(四)学习要求
1.扎实开展政治学习。集中学习必须安排专人辅导,确保足够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力求实效。各校不得用其他业务布置代替政治学习。
2.认真做好签到工作。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全体教师必须按时参加政治学习,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3.积极做好学习笔记。参加政治学习的教师必须做好学习笔记,集中学习后每位教师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
4.各校于开学一周内将组织教师开展政治学习的情况以电子版形式发至局人事股邮箱(ljrsg201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