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根据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乐委组〔2021〕4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
各党(总)支部可结合本党组织工作实际自行确定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此外,也可参考以下两个主题进行。一是2021年是换届年,村(社区)党组织可结合换届后续工作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比如:可围绕本届党支部班子“未来五年工作规划”召开组织生活会。二是可围绕2020年度乐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突出重点组织学习
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采取领导干部领学带学、专家学者党课辅导、党校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本地本支部实际和职能职责,会上可组织本支部全体共产党员认真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精神,深刻领会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加深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我省“1+1+9”工作部署和韶关市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以及我市打造粤北绿色发展先行地工作要求的了解,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通过集中学习和讨论,为开好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三、诚恳听取意见,深入查摆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相应的农村、机关、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视巡察等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查摆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要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党员要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先进典型,尤其是要结合学习卢永根等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要坚持谈心谈话制度,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等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四、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清除党内政治灰尘的有力武器,作为每个党员的必修课,遵循“团结一批评一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支部可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采取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会等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摆问题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可采取党支部委员会形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五、认真组织测评,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综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评定意见应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将作为党工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注意:村(社区)党组织已开展过民主评议党员的可不用再重新开展。
六、聚焦问题抓整改落实
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街道党工委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党工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党支部要对照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问题清单逐一向支部全体党员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并组织党员群众就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逐项进行评议,确保查摆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整改成效不明显、党员群众满意度偏低的,继续列入今年查摆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对整改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应付、问题突出的党支部,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党支部书记及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有关核查、防护措施。会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会前21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地区)旅居史;或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观察期内的人员不建议参加组织生活会。对本单位参会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工作,做到应查尽査、不漏人,健康筛不合格者不得参会。二是会议期要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勤洗手、常通风,参加会议、进入公共卫生间等场合需佩戴口罩,公共场所保持合理社交距离。三是会议期间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吸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及时安排医务人员进行诊和筛查。
八、压实责任加强指导
各党(总)支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作出具体工作安排,党工委将列席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党支部和党员要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纳入明年工作计划,抓实整改、抓出成效。各党(总)支部要切实负起领导和指导责任,把基层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好开实,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衡量、评价每一位党员,做到一视同仁,严格要求,让民主评议真正评出压力和动力。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21年3月22日前完成。各党(总)支部抓好工作落实,并汇总填写附件2、附件5和附件6于3月26日前报党建办。联系电话:5502501,邮箱:zb5502501@163.com。
附件:1.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参考流程
2.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情况
汇报表
3.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4.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
5.党(总)支部班子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
6.党员个人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
中共乐昌市乐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
附件1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参考流程
一、会前准备阶段
(一)文件通知及公示
1.党工委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以文件形式发各党支部。
2.党支部接到党工委下发的通知后,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落实的具体步骤和时间,并将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时间报党工委(党员领导干部所在的党支部,需提前请示该领导参会时间)。
3.党工委根据各党支部的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时间,妥善安排列席人员并明确其指导的职责和方式。如时间冲突,可与党支部重新协商并确定新的时间。
4.党支部根据党工委印发的通知安排,召开支委会对本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进行研究和安排,主要包括:(1)确定评议党员范围;(2)确定各个步骤的完成时间等;(3)评议内容等等。
5.党支部委员会将相关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公示。
6.党工委将通知和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时间表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便于其做出下沉指导的安排。
(二)组织学习
7.向全体党员发放学习资料,说明学习安排及相关要求。
8.组织至少一次集体学习,结合组织生活会主题,对重点学习内容进行集中学习(领读、专家授课、党课等),并组织交流讨论。
(三)谈心谈话、征求意见
9.党支部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制定台账。
10.以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包括(1)通过召开座谈会或发放问卷等形式,征求群众对党支部及党员个人的意见建议;(2)通过召开座谈会或发放问卷等形式,征求党员对党支部及支委个人的意见建议;等等。
11.对会前征求意见建议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明确条数、归类等等。
(四)准备会议材料及相关会前材料
12.党支部层面应准备如下文字材料:(1)党支部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包括上一年度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工作总结、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2021年的工作思路或重点工作);(2)个人发言提纲基本模版(支部党员各自准备,可形成文字材料);(3)党支部书记主持词;(4)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5)测评结果统计表。
13.党工委层面应准备如下文字材料:(1)所属党支部召开2020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案;(2)各支部召开2020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台账(至少应包括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拟派参会人员姓名、参会党员领导干部姓名,如有上级组织部门领导下沉列席的,也应标注清楚);(3)拟派参会人员点评要点或提纲;(4)本单位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
14.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时间,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党员。
二、会议召开阶段
(五)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5. 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在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参加,上级党组织列席人员。设计票人1名,设监票人1名,设会议记录1名(提前准备票箱1个)。
16.会议议程一: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述职(述职前,支部书记应在主持词里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准备情况进行简单通报)。
17.会议议程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上年度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进行评议,填写相应的测评表。填写好后,交上级党组织列席指导会议人员密封带走。
18. 会议议程三: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即包括支部书记、支委在内的每名党员分别做自我批评,并依次对其它党员提出批评意见(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此环节可在党小组内完成,并在支部会议上由党小组长代替完成,即党小组长报告本小组个人自评与党员互评开展情况,并将本小组对支委会、支部书记或支委个人、其它小组的最终一致形成的意见建议说出)。
19. 会议议程四: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应包括(1)提名并通过监票人、计票人;(2)清点与会党员人数和参加民主评议的群众代表人数;(3)发放测评表;(4)打票、投票;(5)监票人、计票人统计民主测评结果,统计后将结果交支部书记(注:现场不予公开)。
20. 会议议程五:上级列席会议人员点评指导。
21. 会议议程六:党支部书记对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总结。
22. 会后附加议程:请党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讲话。
(六)提出评定意见及反馈
23.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在此环节,要把握好评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
24. 支委会将评定意见向党员本人反馈,可以召开会议反馈、书面反馈、一对一反馈等等。
25. 对于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应提出处理意见,交支部大会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相应作出组织处置。
26. 党工委统计党员对支部委员会的测评表,其结果作为党工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七)整改及向上报告
27. 会后,结合会上相互提出的意见建议,与会前征求的意见建议一起,整理出完整的意见建议清单;对党支部或支委整体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或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间、责任人等。
28. 把对党员个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反馈给每名党员,作出整改承诺(党支部须保存一份针对每个人的承诺整改记录)。
29. 党工委把下辖党组织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总结报送上级党组织。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党(总)支部班子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附件6
党员个人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