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林业局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乐昌市林业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内容包括如下:1、概述(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4、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受理情况、答复情况、收费情况);5、咨询处理情况;6、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支和工作人员情况;8、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9、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附。在韶关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本单位项下,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乐昌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503240。
一 、概 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3年我局按照市的统一部署,继续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局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2个公共查阅点,开通了乐昌林业网。截至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局自2008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成立了乐昌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流程,完善了工作机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如乐昌市林业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社会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制度等。工作中各职能股室都能及时了解、明确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能,同时服务服从于局的信息公开工作系统部署,特别是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在本局政府发文中增加了信息公开选项,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都能很好的区分。我局信息公开相关专职人员在基础性工作中,做好了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文件的制作、统计上报、网络上传、文件归档等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途径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传统媒介宣传、网络宣传、电话查询、函告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要有公开信息上政府网、开通了乐昌林业网、开设信息公开宣传栏等。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1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1条,如关于调整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以及成立和调整相关领导小组成员通知;规章文件类的信息7条,如关于规范工作纪律,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专项工作,规范工作管理方案,规范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等;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关于调整及下达2013木材生产计划指标,2013年工作任务分解,2013年工作总和2014年工作计划等,工作动态类信息9条,松材线虫疫情普查、开展“风雷行动”,开展伐区监督检查和采伐迹地更新造林核查等,都能理顺环节,按要求顺利开展工作。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的信息有3条,如关于开展乐昌市政策性森林保险,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等。
本局在本年度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做法主要有:一是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选项的归类,主动公开的公文及时公开。二是做好本局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程序。三是做好关注民生、便民服务、最新政策的主动公开渠道建设及反馈工作。四是做好公开信息的校对工作,在上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前必须做好信息的校对工作,做到准确无误,避免产生错误的信息公开出去。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3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8件,38件均属主动公开。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其中网上咨询0次,现场咨询接待0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3439人次。
六、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诉讼和申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支与人员情况
(1) 2013年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8000元。
(2)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收费为0。
(3)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2人,其中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要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重要和必要性的认识,逐步扩大丰富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的内容,提高公开实效,完善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硬件建设,使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内容规范化。
九、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附表: | ||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 ||
填报人:李淑珍 联系电话:5503240 填表时间:2013年12月30日 | ||
一、主动公开数据 | ||
指标名称 | 单位 | 1-_4_季度累计 |
0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总数 | 条 | 38 |
其中:02. 组织机构 | 条 | 11 |
03. 规章 | 条 | 7 |
04. 规范性文件 | 条 | 6 |
05. 其他文件 | 条 | 2 |
06. 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 | 条 | 9 |
07. 行政执法类信息 | 条 | 0 |
08. 办事指南类信息 | 条 | 0 |
09. 财政预决算信息 | 条 | 2 |
10. 政府工作报告 | 条 | 0 |
1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条 | 1 |
12. 其他信息 | 条 | 0 |
13. 通过网站公开信息数量 | 条 | 65 |
14. 通过政府公报(政报)公开信息数量 | 条 | 0 |
15. 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16. 进行网上访谈或民声热线次数 | 次 | 0 |
17. 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数量 | 条 | 6 |
二、依申请公开数据 | ||
指标名称 | 单位 | 1-_4_季度累计 |
18. 申请总数 | 宗 | 0 |
其中:19. 网上申请 | 宗 | 0 |
20. 信函申请 | 宗 | 0 |
21. 当面递交申请 | 宗 | 0 |
22. 传真形式申请 | 宗 | 0 |
23. 其他方式申请 | 宗 | 0 |
其中:24. 来自公民的申请 | 宗 | 0 |
25. 来自法人的申请 | 宗 | 0 |
26. 来自其他组织的申请 | 宗 | 0 |
27.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宗 | 0 |
其中:28. 同意公开 | 宗 | 0 |
29. 同意部分公开 | 宗 | 0 |
30. 不同意公开 | 宗 | 0 |
其中:31. 涉及国家秘密 | 宗 | 0 |
32. 涉及商业秘密 | 宗 | 0 |
33. 涉及个人隐私 | 宗 | 0 |
34.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宗 | 0 |
35. 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或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 宗 | 0 |
36.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 宗 | 0 |
37. 与申请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 | 宗 | 0 |
38. 申请内容不明确,要求更改、补正 | 宗 | 0 |
39. 其他 | 宗 | 0 |
40.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宗数 | 宗 | 0 |
41.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总额 | 元 | 0 |
其中:42. 检索费 | 元 | 0 |
43. 邮寄费 | 元 | 0 |
44. 复制费(纸张、光盘、软盘等) | 元 | 0 |
45.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人数 | 人 | 0 |
46.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总额 | 元 | 0 |
三、其他方面数据 | ||
指标名称 | 单位 | 1-_4_季度累计 |
47. 接受咨询数量 | 人次数 | 0 |
48. 投诉举报数量 | 宗 | 0 |
49. 行政复议数量 | 宗 | 0 |
其中:50.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宗 | 0 |
51. 撤销、变更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宗 | 0 |
52. 其他纠错数 | 宗 | 0 |
53. 行政诉讼数量 | 宗 | 0 |
其中:54.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宗 | 0 |
55. 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宗 | 0 |
56. 其他纠错数 | 宗 | 0 |
57.是否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是/否) | | 是 |
5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其中:59.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60.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61.其他载体数量(如大屏幕、触摸屏、公告栏等) | 个 | 1 |
62.开通部门网站数量 | 个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