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韶关市委市政府“打造粤北绿色发展先行地”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作要点,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全力以赴抓好民生项目实施,狠抓生态保护修复、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山林矛盾纠纷化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然保护地管理等各项工作,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发展均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19年的工作情况及2020年工作部署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总结
1.林业产值指标情况
2019年,我市林业经济发展实现稳步上升,全年林业总产值达到16.84亿元,同比增长率为5.61%,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5%的目标增速。其中,第一产业产值达5.44亿元,涉及营造林、经济林产品种植采集等;第二产业产值达10.53亿元,主要涉及竹木材加工产业;第三产业产值0.8724亿元,主要涉及林业休闲旅游、林下经济服务业等服务产业,产业增速较快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2.机构改革工作情况
一是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韶和乐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并如期完成机构改革工作。改革后局机关内设机构由8个增加至9个,下属事业单位由31个增加至32分,新增事业单位为乐昌市金鸡岭地质公园。
二是根据《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韶人社(2017)52号)的有关精神及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函》的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了林业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多年来存在混岗现象的整改工作,涉及人员39人。
3.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情况
积极落实绿美南粤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一是完成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造林类任务8400亩。造林合格面积8400亩,合格率100%,成活率平均86%,抚育管护率100%,平均苗高90厘米,工程实施进度按设计目标要求完成,工程质量达标,苗木生长正常。已顺利通过省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检查。二是完成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任务建设17个省级示范点(省定贫困村)。三是完成11000亩中央造林补贴任务。四是完成11000亩森林抚育补贴任务。五是完成封山育林29215亩,宜林荒山、疏林地造林及退化林修复21263亩。六是育苗播种面积900多亩。各类苗木生长正常,估算生产苗木1000万株以上。为完成我市重点工程造林任务提供坚实基础,同时可向周边县区提供了大量优质造林七是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取得新进展,于2019年10月份获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备案,成功举办两期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创森”工作的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4.森林资源管理情况
全市森林覆盖率为70.38%,比2018年增加0.57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10,386,687立方米,比2018年增加495874立方米。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工作原则,积极宣传贯彻《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广东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征占用林地等犯罪行为。一是持续开展“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征占用林地等犯罪行为。全市查处林业各类案件86宗。其中立涉林刑事案件12宗,刑事拘留8人(次),批准逮捕6人(次),移送起诉8人(次),取保候审6人(次);林业行政案件74宗,处罚违法人员56人,行政拘留1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二是积极服务我市经济发展,今年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送了 23 使用林地项目,其中14宗获许可同意,总面积达61.2365公顷。三是夯实森林资源管理基础,形成《乐昌市2019年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报告》并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四是做好核发采伐证等服务工作。完成林木采伐证发证2375份,总采伐面积978.18公顷,采伐蓄积量118016.56立方米,采伐出材量84764.17立方米;完成木材运输证发证875份、植物检疫证发证1005份。
5.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韶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市委市政府森林防火工作决策部署。一是全市共设立大型森林防火广告牌15个、设置防火警示宣传牌82块、悬挂横幅2300条、派发《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乐昌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宣传资料共71万份,在全市营造了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二是举全市之力狠抓督导排查和应急值守。三是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共对206宗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进行处罚,其中行政案件122宗,治安(违反禁令野外用火行为)案件81宗,刑事案件3宗,共处理206人次。2019年春季以来全市没有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火灾发生率和森林火灾受害率均控制在历史较低水平。特别是春节及清明期间,全市森林防火实现零火情。
6.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情况
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林区稳定与和谐的重要工作,市、镇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分组包案的制度,积极稳妥调处积案,切实化解矛盾纠纷。2019年积存山林纠纷案件共计42宗,其中新受理11宗。完成行政裁决15宗,通过签订调解协议化解九峰镇溪下村委会豺家冲村小组与竹篙岭村小组关于“芋头窝”、乐城街道小洞村委会大湾里村小组与广东省乐昌林场关于“手指坑”山林纠纷。
7.森林资源综合管护工作
开展2019护飞行动等多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对全市15个自然保护地进行调查摸底,如期形成《乐昌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初步意见》并及时上报韶关市林业局。完成三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人工林改造提升及生态公益林规划设计方案》上报。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处理、促进健康”的工作方针,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食叶害虫的监控和防治,监测覆盖率达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35‰。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乐昌市扫黑办、韶关市林业局扫黑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决打击垄断农村森林资源的黑恶势力,推动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使林业治理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林业管理秩序更加规范、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坚持突出宣传教育与严厉打击、重点打击与源头治理、集中清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以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为重点,以全面打击垄断农村森林资源黑恶势力专项整治工作为主线开展工作。全年上报市扫黑办线索6条并按时办结。对省韶交办的8 条线索,严格按照线索核查办理规定,实现线索一案一号、专人管理、流转跟踪、严格保密,8条线索均已按时按质办结。
9.林场事务中心工作情况
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对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学习《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部署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工作的通知》、《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办法》及《国有林场改革国家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准确把握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全力做好迎接国有林场改革国家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11.党的建设工作情况
一是扎实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积极开展11次“双周讲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乐昌市林业系统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活动达110余次。主题教育期间,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了5天,开展了后续专题学习研讨3次。基层党组织共开展主题教育集中学习76次,党支部书记上党课、交流学习心得体会15次,极大地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对林业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也是一次重大的提升。二是抓好党的组织建设。持续推进《乐昌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支部达标创优和党员评星定级工作,营造相互学习、相互激励、相互竞争、共同提高的浓厚氛围。三是推动机关作风和纪律建设向纵深发展。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严从实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不善为”。2019年以来,林业系统纪委共收到6宗实名举报信访件,共通报批评3人次,批评教育5人次,1人受到市纪委监委党内警告处分,组织开展谈话提醒15人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权力职责风险点排查25人次,严明纪律规矩,严肃工作态度,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同时,我局及时高质量完成了省、韶、乐等各级各部门共计6000余份来文办理工作,做好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补缴工作,抓好内控管理、数据监控统计、资金跟踪落实、项目申报入库、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林业建设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二)主要工作亮点
1.森林防火工作多措并举,全面覆盖,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得到有效维护。严格执行国家、省韶和乐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安排,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抓好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做好每天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在各个禁火时期每天派出干部职工协助挂点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站岗检查等工作。督促镇村干部、护林员加强巡山护林,开展好防扑火知识和技能培训演练,以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身份严阵以待,做好随时处置森林火情的应急准备,做到一旦发生火情能迅速出击,打早打了。狠抓林火案件查处力度,做到火灾案件从重从快查处,达到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2.成功拆除广东省杨东山十二度水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建别墅,切实提高生态保护力度。根据2019年7月16日召开的《韶关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我市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响应迅速,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立即组织开展乐昌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经请示乐昌市政府同意,于2019年9月份组织其他相关部门执法队伍依法对罗林东私人别墅、聚缘山庄进行强制拆除并积极开展项目复绿工作,有效打击了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行为。
3.山林纠纷案件调解取得新进展。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不断加快对山林纠纷案件的调解进度。经过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签订调解协议结案2宗。大力通过开展历史积案批量化解工作,有效缓和了因山林纠纷历史积案引发的社会矛盾,为维持林区正常生产秩序与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主要工作措施
第一、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抓好涉林民生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一是政府重视、层层落实,落实工程建设用地是工程建设的基础,也是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的重点和难点,我局积极做好与有建设任务的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紧紧依靠基层积极稳妥地与农户协商,切实解决好落实建设用地中遇到的问题,工程得以顺利实施。二是特事特办,把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当作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三是注重苗木培育,我市提前做好重点工程造林苗木培育计划,为完成造林任务提供物资基础,也避免了苗木的长途运输损害,提高了造林成活率。
第二、强化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组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维护木材流通秩序。不断完善林业执法责任追究制和林政监管责任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切实强化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使我市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区社会保持和谐稳定,林业生产稳步推进。
第三、转变作风,凝心聚力促发展。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围绕业务抓学习,抓好学习促发展”的思路,通过开展一系列的理论学习活动、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德教育,将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党的理论知识传达给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提升党员干部深入林业基层、深入林农、服务群众的意识,促进全市林业大发展。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2019年工作,我局牵头的各项涉林林业民生项目、市政府工作要点任务完成较好,但对照上级部门要求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年龄结构有待优化,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2.部分干部职工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
3.林业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二、2020年工作部署
今年的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韶关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乐昌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2020年目标任务
1.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韶关市级文明单位创建为平台,推动我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用正确的世界观诠释自身的价值取向,传递蓬勃向上的正能量。二是将生态文明建设和传统的节假日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三是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及“爱绿护绿 文明祭祀”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四是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引领新风尚。
2.继续抓好森林碳汇造林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工作。
一是落实2020年森林碳汇林工程建设用地7400亩,提前做好规划设计,待省、市下达具体计划及项目资金后及时完成招投标工作,完善工程施工程序进行施工,确保完成2020年森林碳汇林7400亩工程造林任务;二是落实绿美南粤三年行动计划,着实抓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造林的后续抚育工作,完成2020年森林碳汇造林7400亩的当年抚育任务,完成2018、2019年森林碳汇林造林抚育17800亩;三是扎实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工作,2020年计划完成8个自然村绿化美化(省级示范点)建设,计划于2020年1月份做好村庄的调查筛选及规划设计工作。四是做好中央造林补贴和森林抚育补贴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2019年度中央造林补贴任务14500亩和森林抚育补贴15000亩建设任务;五是加快推动我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治理石漠化土地9万亩,其中封山育林81000亩,林分改造5000亩,种植油茶、光皮树等4000亩;六是开展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精准落界和精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森林资源档案数据。
3.加快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在《乐昌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基础上制定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5类33项指标要求把创森工作目标纳入各部门、各镇的绩效考核,将责任分解具体落实,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和责任人,扎实推进森林生态、森林服务、森林产业、森林生态文化和森林支撑五大体系建设,紧扣年度既定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倒逼创森工程项目加快推进,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工。进一步加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营造“大地植绿,心中播绿,全民享绿”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群众对“创森”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4.全力做好资源保护工作。
继续全面加强资源保护管理,精心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打击行动,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对盗伐、滥伐林木、违法使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的“六进”行动,进一步强化林业行业扫黑除恶宣传氛围。
5.切实抓好林区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切实消除隐患,确保林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积极宣传《广东省信访条例》、《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切实加强林权纠纷排查和稳控工作,密切跟踪林权纠纷动态,积极主动介入纠纷调处,有效掌控工作动态,及时报告重大矛盾事项,确保不出现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
6.狠抓2020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我局将继续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对森林防火的重视,积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防火责任制,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包镇包村包组责任制,加强野外用火巡查、管控和查处,积极推进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工作,确保全市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0.5‰。
(二)2020年工作要求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升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改进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加强培训,不断提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业务能力。
一是突出重点。确定全市林业发展的新知识、新标准、新方法等专题学习重点,推进学习教育。二是创新形式。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举办培训班、集体学习等方式,扎实推进各项培训任务,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干事创业能力
3.营造“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良好工作氛围。
严格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优化干部培养成长路径,完善和用好干部实绩档案,大力发现、表彰和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坚持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并重,结合林业实际出台加强激励约束推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推动形成“只争朝夕,不负韶华”浓厚氛围。
乐昌市林业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