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1]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乐昌市统计局 乐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4]为383498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8103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4605人,下降3.67%。
图1-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5] 135949户,集体户2983户,家庭户人口为367487人,集体户人口为1601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5人减少0.35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乐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1]
——地区人口情况
乐昌市统计局 乐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人口超过2万人的有4个,在2万人至1万人之间的有5个,少于1万人的有10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3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合计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为62.33%。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有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增加。人口增长依次为:乐城街道、廊田镇、梅花镇,分别增长27.08%、5.23%和2.35%。
表2-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3]
单位: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表格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
乐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1]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乐昌市统计局 乐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95656人,占51.02%;女性人口为187842人,占48.9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25下降为104.16。
图3-1 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上的有6个,在100-110之间的有11个,在100以下的有2个。
表3-1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性别构成[3]
单位:%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指市内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表格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乐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1]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乐昌市统计局 乐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92262人,占24.06%;15-59岁人口为214301人,占55.88%;60岁及以上人口为76935人,占20.0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4132人,占14.1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 3.8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2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4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4.10个百分点。
表4-1 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以上的有1个,在50%-60%之间的有16个,在50%以下的有2个。
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高于7%,其中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高于14%。
表4-2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年龄构成[4]
单位:%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指市内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96725人,16-59岁人口为209838人。
[4]表格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乐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1]
——人口受教育情况
乐昌市统计局 乐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50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003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083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721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206人上升为769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953人上升为1304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625人下降为3411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1068人下降为30565人。
表5-1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3]
单位:人/10万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4]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40年提高至8.83年。
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9年以上的有4个,在7年至9年之间的有14个,在7年以下的有1个。
表5-2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1888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下降 10.67%,文盲率[5]由5.12%下降为4.92%,下降0.20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指市内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表格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市内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乐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1]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乐昌市统计局 乐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99438人,占52.0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4060人,占48.0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长4.17%,乡村人口下降10.79%,城镇人口比重提高3.91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103908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14976人,省内流动人口为88932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48019人,增长85.92%。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常住人口指市内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