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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乐昌市梅花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810069743085/2022-00056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乐昌市梅花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7-26
名称: 2022年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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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2-07-27  浏览次数:-

  一、机构简介:

  广东省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坐落于梅花镇王家村坪乳公路旁,梅花镇下辖17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215个自然村。

  二、机构职责

  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决定和命令,依法行政。

  (二)负责制订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发展定位,保护生态环境。

  (四)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建立和完善镇村(居)综合公共服务机构。

  (五)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经济,增加农民群众经济收入,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

  (六)负责本镇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事务,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管理驻镇单位工作。

  (七)执行城镇管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抓好城镇日常管理工作,搞好城镇美化、绿化、亮化和卫生工作,组织开展辖区爱国卫生运动。

  (八)指导村庄规划建设,协调镇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

  (九)执行国家各项计划生育政策,抓好本镇辖区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十)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镇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加强辖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基层政权,搞好辖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推进基层民主进程。

  (十二)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工作。

  (十三)负责本镇重大突发性事件迅速反应机制的建立和及时处置,并即时报告上级。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等上级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统计、档案、接待、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协调人民武装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及执行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

  (二)人大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党员发展管理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班子换届选举,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服务、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有关工作。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等有关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承担市监察委员会派出监察组有关工作,依照宪法、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指导村(居)务监督机构工作。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统筹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等工作。组织实施公共服务事项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和党群服务平台管理协调等相关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 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网格化工作,推动政府管理、村(居)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治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承担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权限开展相关领域执法工作。统筹辖区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组织开展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管理、考核、培训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

  ()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镇容镇貌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的保护等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辖区环境监察等工作。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旱、防灾救灾、消防管理、森林防火、防疫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承担突发紧急事件的指挥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扶贫 开发、移民、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渔业等方面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农村宅基地审核管理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承担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负责协助辖区重大的经济建设、发展改革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

  (十一)事业部门

  公共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1.协助做好辖区权责清单编制和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事项受理工作。2.负责辖区农业(含畜牧、水产)、林业技术的示范推广及 病虫害的监测、防治工作。协助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和动物重大疫病的监测与防控等工作。承担林业管理事务性工作。3.协助做好辖区水资源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以及防汛防旱防风工作。4.负责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组织和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协助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承担旅游事业发展的事务性工作。5.负责辖区基础设施、环境卫生、交通公路、房产物业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事务性工作。6.负责辖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以及残疾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管理敬老院工作。7.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政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参与编制及执行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组织协调镇财政收入。协助做好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负责镇财政支出、涉农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村级账务代理工作。负责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和处置管理。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退役军人服务站按有关章程设置。

  五、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

  负 责 人:宋俊霞

  办公地址:乐昌市梅花镇群众路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51-5850168

  传真号码:0751-585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