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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乐昌市梅田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8176381423XU/2024-00014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乐昌市梅田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6-11
名称: 梅田办事处统计工作人员职责细则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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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田办事处统计工作人员职责细则

发布日期:2024-06-11  浏览次数:-

  一、梅田办事处分管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方法制度。

  2.梅田办事处要明确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熟悉本级统计机构职能,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梅田办事处辖区内的统计工作,业务受上级统计机构指导。

  3.负责梅田办事处统计调查室全面工作。检查和督促各专业统计人员做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按照统计制度的要求,签署统计资料,并对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监督,确保上报的数据质量。

  4.加强梅田办事处统计调查室建设。负责选配统计人员,保障统计经费和办公条件的落实,为统计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保证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

  5.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基层做好统计调查工作,为梅田办事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二、梅田办事处统计员、调查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各项统计制度、方法和规定,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的统计调查任务。

  2.依据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结合实际,做好梅田办事处的统计工作计划,具体指导和协调各项重大的普查调查。

  3.熟练掌握居民区统计调查。加强对居民区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确保数据质量。

  4. 严格执行资料保管制度。健全农村统计台账,定期搞好统计资料档案管理。

  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居民区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做好数据上报前的审核和报批。

  6. 有计划做好辅助调查员、记账户以及居民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严格遵守统计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私自发布和对外提供统计数据。

  8. 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