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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乐昌市梅田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8176381423XU/2025-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乐昌市梅田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5-02-17
名称: 乐昌市人民政府梅田办事处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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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人民政府梅田办事处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17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根据《中共乐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乐法治办〔2024〕9号)》要求,现将梅田办事处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梅田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开展理论学习,要求全办各党支部每月按要求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开展理论学习,不断让全体干部深入领会精神实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工作的各环节、各领域、全过程,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确保全办上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韶关市委“363”、乐昌市委“1361”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聚焦“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主题,通过党工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党课,“学习强国”和省、市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等“线上+线下”方式,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有力有序推进全办思想教育工作,深化服务群众能力,持之以恒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

  二是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充分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积极配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让群众足不出户享受优质公共法律服务。截至2024年12月,办事处建成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其中含1个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个居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持续保持居民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到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制度,常态化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村规民约修订以及重大项目等合法性审查,参与调处基层矛盾纠纷,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有效整合律师以及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要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目前,已聘请广东韶诚律师事务所律师1名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韶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要求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其中协助办事处草拟、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其中涉及办事处重大经济发展的事项,均有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的全程参与、全程把关。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确保主体责任到位。办事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谋划和落实好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切实推进法治建设。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及《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切实增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是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高度重视应诉工作。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推动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制度体系、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聚焦依法行政、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方面内容,全面贯彻落实《纲要》的新精神和新要求。

  二是以提升办事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出发点,不断完善决策体系。根据“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的总要求,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要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聘请专业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络,确保行政决策造成重大风险。完善行政决策质效评估机制,落实重大事项跟踪反馈、请示汇报和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

  三是多措并举,全力化解各类矛盾。依托“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常态化协调司法所、派出所、公共服务中心以及各居民区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办事处、居民区两级法律工作站(室)、居民区法律顾问、“网格员”作用,聚力共治共管,依法治理格局筑牢筑稳,坚持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办好民生实事,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操心事”。

  四是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的职责,实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五是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八五”普法。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结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禁毒宣传活动”“宪法进校园宣传活动”等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安排律师或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驻点,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以专业的角度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深化“法律六进”,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在辖区内各居民区、学校以及各企业等单位通过派发普法宣传海报、法律宣传小册子,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实现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全覆盖。

  五、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习惯于被组织推着学,缺少自觉坚持学、主动学的积极性,缺乏系统、全面、深入地学习与积累,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法律法规的条款正确适用和理解仍有待加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仍存在进步和提升的空间。

  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办事处干部职工队伍中从事规范性审查的人员,缺少法学专业背景和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门性工作人员。

  三是法治宣传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方式以发放宣传册、宣传橱窗等传统普法形式居多,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普法运用不够,创新方法的力度有待加大。

  四是部门之间普法联动性不足。目前办事处严格落实司法部门制定的普法责任清单,有效地推进了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各部门之间普法联动性和沟通力度还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

  五是法律顾问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提高。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论断、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较多,信访接待方面发挥作用还有待加强。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是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积极谋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法治理念,注重通过法治实践,定期组织学法用法讲座,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组织工作等方式,促进单位工作人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从而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是优化法治政府建设人才队伍。加强办事处法治工作机构建设,优化专业人才配置,提升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和涉法事务的质量和成效。

  四是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方式。通过在社交媒体上推送法律知识等方式,加大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法治宣传的力度。安排法治宣传活动,如通过街头宣传,社区法律知识宣传等方式,深入基层,普及法律知识。

  五是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强化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村居法律顾问、外聘法律顾问和普法法制宣传志愿者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普法实效。实行精准普法,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甄选出群众最需要的法治内容,夯实普法建设成果。


  乐昌市人民政府梅田办事处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