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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乐昌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810069737514/2022-00063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乐昌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7-27
名称: 2022年乐昌市民政局机构职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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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乐昌市民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2-07-27  浏览次数:-

  乐昌市民政局内设办公室、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计划财务股、社会福利股6个股室。现有机关行政编制18名,工勤人员5名。有乐昌市老年人服务中心、乐昌市社会福利院、乐昌市殡仪馆、乐昌市麒麟山陵园所和乐昌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中心5个下属单位,并负责管理乐昌市慈善会。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规范性文件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三)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四)指导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五)负责婚姻登记、残疾人补贴审定发放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事业改革。

  (六)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权建设,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市镇(街道)、村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镇政府(办事处)、村委会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镇(街道)、村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地名档案工作。

  (八)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九)会同有关部门按上级民政部门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股室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保密、信访、安全、后勤服务等工作,统筹协调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民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和普法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民政经费预决算工作。负责民政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采购和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内审下属单位财务工作、各项经费、资产管理及使用情况等。

  (三)社会救助股。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等慈善事业工作。 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

  (四)社会福利股。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市养老服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协调 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按上级民政部门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 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社会事务股。推进婚俗和殡葬事业改革,组织实施婚姻登记及殡葬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殡葬服务机构相关工 作。承担全市经营性公墓的管理工作。负责残疾人补贴审核发放工作。指导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 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国内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全市儿童 福利机构相关工作。负责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 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权建设,指导村(居) 民委员会建设及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导和监督村务公开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行政区划、行 政区域界线及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镇(街道)、村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镇(街道)、村委会 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镇(街道)、村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工作,组织设置地名标志和管理地名档案。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乐昌市乐城街道昌山西路113号  邮编512200

  联 联 人:杨娟

  联系电话:(0751)5551103/5574127  传真电话:(0751)5571762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