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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乐昌市坪石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817638142214/2022-00031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乐昌市坪石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2-07-25
名称: 2022年乐昌市人民政府坪石办事处机构职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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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乐昌市人民政府坪石办事处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2-07-25  浏览次数:-

  一、机构简介

  乐昌市人民政府坪石办事处是乐昌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是原省坪石矿务局关闭破产后,为使矿区各项社会职能属地化管理,依据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1]6号)和省编委《关于乡镇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的意见》(粤机编[2001]35号)设立的,2004年9月23日挂牌运作。现内设机构有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办事处现下辖南岭、八字岭、关春、河西、新村5个居民区,总面积约10平方公里。辖区内驻有乐昌市三益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乐昌市南岭水泥厂等多家民营企业,还有广东省煤炭工业总公司坪石留守处、乐昌市坪石镇卫生院等省、市企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二)负责制订本社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抓好规划的组织和实施,促进本社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三)负责搞好社区法治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为发展社区各项事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社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按照省政府对煤矿关闭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原企业人员的分流安置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待的各项任务

  三、内设机构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统计、档案、接待、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协调人民武装有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旱、防灾救灾、消防管理、森林防火、防疫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承担突发紧急事件的指挥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居民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做好市直有关部门行政执法委托事项及其日常巡查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党员发展管理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班子换届选举,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服务、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有关工作。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承担办事处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等有关工作, 协助办事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受理处置 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承担市监察委员会派出监察组有关工作,依照宪法、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指导居民区事务监督机构工作。                          

  (四)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统筹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等工作。组织实施公共服务事项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和党群服务平台管理协调等相关工作。指导居民区开展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站日常工作。

  (五)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综治网格化工作,推动政府管理、居民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动员广大居民参与基层治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承担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联系方式

  地址:乐昌市坪石镇坪南路1号

  电话:0751-552916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负责人:杨容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