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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乐昌市坪石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81006974279R/2024-00019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乐昌市坪石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7-22
名称: 2024年乐昌市坪石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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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乐昌市坪石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4-07-22  浏览次数:-

  一、机构简介

  坪石镇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北部,岭南山脉南麓,武江上游,南距乐昌城区33.75公里,北距湖南省郴州市70公里,与湖南省宜章县相邻,历史上曾被誉为广东八大重镇之一,素有“广东北大门、岭南第一镇”之称。全镇下辖25个行政村,284个村小组,252个自然村,4个社区居委会。坪石镇(含坪办梅办,下同)户籍人口76573人,其中城镇人口40973人;常住人口51754人,其中城镇人口31223人。全镇土地面积271.5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5.86万亩,林地面积30.6万亩。

  坪石镇区位独特,是粤北门户,处于珠三角城市群与长株潭城市群的中点位置,交通发达,是内陆腹地与华南沿海沟通的重要通道,107国道、535国道、240国道、穿镇而过,是京港澳高速、京广铁路广东首站,是广乐高速、坪南铁路的起点。

  资源富集,镇内的金鸡岭、“7011”等风景区蜚声国内,走马岭、古村落等旅游资源极具开发价值,矿产、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丰富,武江水可以满足中等城市用水需求。红色历史厚重,毛泽东、朱德、陈毅曾在坪石留下过光辉的革命足迹。1928年,朱德率领革命队伍在坪石大败国民党许克祥部,取得著名的“坪石大捷”。中共湘南特委、湘南游击队、中共宜乐县委曾长期在坪石镇开展革命活动。抗日战争时期,中山大学等华南中高等院校在坪石办学达5年之久,为铭记此段历史。坪石大捷庆功旧址(晒谷坪)项目建设、三星坪旅游驿站项目建设已完成。全力推进南昌起义军革命活动旧址(李氏宗祠)修缮布展项目建设,高质量推动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二期)建设。

  二、机构职责

  坪石镇党委、政府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三)统筹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四)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推进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有关工作。

  (六)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权限负责相关领域执法工作。整合辖区相关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综合行政执法。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健全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

  (八)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编制及执行本乡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镇本级财务、审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村(居)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职责

  (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综合协调、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镇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等工作,承担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协调人民武装有关工作。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党员发展管理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班子换届选举,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人才服务等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有关工作。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等有关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居)务监督机构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拟订辖区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优化和企业服务、企业信息采集以及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协助辖区重大的经济建设、发展改革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指导辖区内商会(协会)开展工作。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统筹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承担上级下放公共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负责权责清单、政务服务平台和党群服务平台管理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监督考核等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的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辖区环境监察和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做好组织建设。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强化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的监督管理。

    (六)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负责网格化工作。

  (七)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审核管理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三资”管理。负责林权争议调处有关工作。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旱、防灾救灾、消防管理、森林防灭火、防疫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承担突发紧急事件的指挥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居)开展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九)规划建设办公室。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城乡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的实施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和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权限开展相关领域执法和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下放执法事项的承接工作。负责宣传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管理、考核、培训工作。负责乡镇城市综合管理,镇容镇貌整治维护等工作。

  (十一)乐昌市坪石镇公共服务中心,正股级,公益一类,加挂乐昌市坪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主要任务: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事项的经办工作。负责农业、渔业、林业等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兽医防疫检疫、农技、林业、水产、农机等方面服务工作。参与水资源利用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相关工作。核定事业编制57名。

  (十二)乐昌市坪石镇文旅服务中心,正股级,公益一类。主要任务:负责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等工作。协助开展文物保护和人文景观、自然景观的保护和开发等工作。协助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资源开发,做好文化、旅游品牌打造、宣传运营等工作。核定事业编制6名。

  (十三)乐昌市坪石镇财政计算中心,正股级,公益一类。主要任务:承担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等财政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单位财务的日常业务,以及金融资产清收等有关财政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财政支出、涉农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核定事业编制8名。

    (十四)乐昌市坪石镇敬老院。1.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开展日常的管理服务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管理。2.制订本院管理服务、环境改善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3.坚持民主管理、文明办院,管理服务于收(代)养入住的人员。4.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五保对象的收养工作,为收养入住的人员安排好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基本生活。5.在满足五保对象入住的条件下,协议代养社会自费老人。6.为入住人员提供生活起居等方面的照料,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康复保健等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7.在当地政府的委托下为散居五保供养对象提供必要的供养服务。8.建立健全、适时修订并认真执行院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建好、管好并适时完善院内和入住人员等各类信息档案。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坪石镇群众路三巷89号

  负责人:林远平

  邮政编码:512229 

  联系电话:0751-5522413 传   真:0751-5522413 

  电子信箱:pszzf552241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