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28号),我单位拟对符合条件的9人给予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公示的申领对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人力资源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1-5558993。
联系地址: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人力资源工作办公室。
邮编:512200。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