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乐昌市法律援助处在案件办理、资金使用、质量考核结果等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24年度乐昌市法律援助处共办理517宗(其中刑事案件314宗、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03宗),提供法律帮助案件669宗,代写文书30宗,受理市域通办案件9宗,提供法律咨询3426人次。2024年,共收回当年及往年指派的结案归档案件438宗。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乐昌市法律援助处业务经费为204.8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乐昌市法律援助处共使用资金935328.5万元。
三、质量考核结果
2024年度乐昌市法律援助处对收回的438宗案件均通过内部评查方式进行质量考核,评查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合格率为100%。其中,2024年参与韶关市司法局组织的法援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优良率为100%。
2024年,收到受援人赠送的锦旗、感谢信共计13件,当事人对案件办理质量满意度调查100%,法律援助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乐昌市司法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