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006973938/2018-00080
水务局
2018-05-18
关于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05-18

关于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8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乐委组〔2018〕22号),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为了庆祝党的生日,铭记党的丰功伟绩,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上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七一”前夕,市委决定举办乐昌市庆祝建党97周年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文艺汇演并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为及时做好这次表彰的推荐上报工作,经市水利系统党委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有效发挥表彰工作的正面导向作用,激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乐昌振兴发展努力工作,建功立业。
  二、表彰原则
  评比表彰主要是近两年全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来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面向基层、工作一线,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依法依规、坚持标准、从严掌握,依照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评选,力争层层有先进,行行有榜样,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三、表彰名额
  市委分配给本系统的表彰名额有: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四、表彰激励措施
  对获得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发证书、奖章;对获得表彰的党组织颁发证书、奖牌。同时给予适当的奖金,其中优秀共产党员奖励600元;优秀党务工作者奖励1000元。先进基层党组织奖励不作物质奖励。
  五、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基层党组织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⑴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贯彻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⑵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⑶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⑷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⑸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同时在全市计划生育、社会维稳、扶贫开发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没有违反省、市有关“一票否决”的各项规定。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⑴拥护党的领导,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⑵艰苦奋斗,克己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带头移风易俗,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⑶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高质高效的完成本职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⑷关心群众,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⑸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对党忠诚,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坚持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同时还要在计划生育、社会维稳、扶贫开发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除具备优秀共产党员条件外,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⑴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⑵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并精通党务工作,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⑶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六、推荐要求
  (一)推荐办法。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市水利系统党委根据近三年党建考核情况直接提名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实行等额推荐。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在本系统本支部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提交市水利系统党委会议讨论确定推荐对象。市委将组建考评组对各基层党(工)委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考评,并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纪检、政法、计生、信访、审计等有关部门共同筛选出表彰初步名单,并经公示后,报市委常委会确定。
  (二)对象范围。优秀共产党员应向一线基层岗位倾斜。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推荐为表彰对象。
  (三)材料上报。各党支部必须于5月11日下午下班前,上报《乐昌市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及《乐昌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各项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市水利系统党委。
  表格填写要注意以下事项:事迹材料题目为:XXX同志主要事迹材料(二号黑体,加粗),正文字数1000字左右(用三号仿宋GB2312字体)。推荐表内容用小四号仿宋GB2312字体,“照片”栏张贴近期免冠照(大一寸、红底);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要精确到月,比如“2012.07”;“工作单位、职务”一律使用全称和标准称谓;“曾受表彰情况”指近五年所获奖励。
  联系人:余娜娜,联系电话:5567112,电子邮箱:lcswjdwb@126.com。
  中共乐昌市水利系统委员会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