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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乐昌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810069739383/2022-00139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乐昌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2-07-25
名称: 2022年乐昌市水务局机构职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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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乐昌市水务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2-07-25  浏览次数:-

乐昌市水务局简介

  乐昌市水务局是主管有关社会水利事务的乐昌市人民政府重要职能部门,业务上受韶关市水务局指导。现有机关行政编制20名。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股、党委办、水资源水电与政策法规股(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河湖管理股、规划建设与水保股、运行监督与调度防御股(市移民办公室),其下属企事业单位为乐昌市水政监察大队、乐昌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乐昌市廊北灌溉工程管理处、乐昌市龙山水库管理处、乐昌市丰收水库管理所、乐昌市机电排灌管理总站、乐昌市金鸡水库管理所、乐昌市梅花灌区水利联合管理所。

机构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措施。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域内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推动实施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权限内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审核工作,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开展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开展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开展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开展江河湖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江河湖泊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江河湖泊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按规定组织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工程运行、划界和安全管理。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组织开展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负责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十)组织开展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农村灌区骨干工程、涝区治理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站改造和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二)组织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担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处理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指导实施。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相关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防御洪水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台风防御期间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韶关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水务局应当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管,强化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七)与市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市水务局依法承担本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及保障工作。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水务部门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洪涝、干旱、冰冻和台风防御工作。

  2.市水务局负责落实本行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 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3.必要时,市水务局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各股室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化、宣传等工作。负责水务服务“窗口”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审计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

  (三)水资源水电与法规股(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论证,编制水资源公报。指导地下水相关开发利用、水资源管理保护、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农村节水灌溉。组织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水电站的运行管理、改造和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协调水利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起草和重大行政决策、执法决定的合规性审查工作。指导开展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普法宣传、法律顾问等相关工作。调解本地区水事纠纷。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工作。承担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河湖管理股。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工作。承担河道采砂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河道采砂计划的编制。承担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

  (五)规划建设与水保股。组织拟订水利发展规划、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水利专业专项规划。审核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提出水利建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开展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组织水利技术引进与科技推广。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拟订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审查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组织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负责江河堤围、水库、水闸、引水工程的除险加固等建设管理。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开展农村大中型灌排工程、涝区治理工程的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按权限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六)运行监督与调度防御股(市水库移民办公室)。组织开展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划界和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白蚁防治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稽查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相关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台风防御期间水工程调度工作。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调水工程调度管理等工作。指导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防御洪水方案及相关预案并按防护标准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水利工程防洪抗旱责任制落实,组织开展水情旱情预警、水利工程抢险的技术支撑及专家队伍建设。完善防汛防旱监测预警管理信息平台。统计水利设施受灾情况,指导实施水利工程度汛项目。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

  (七)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方式

  地  址:乐昌市乐城街道昌山西路77号  邮编512200

  负责人:苏华勇

  联系电话:(0751)5554871  传真电话:(0751)5554686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