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为贯彻落实十三届省政府第154次常务会议以及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提出完善全省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提升我局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5.《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乐昌市水务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乐昌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主动公开网址:http://www.lechang.gov.cn/sglcswj/gkmlpt/index
【监督渠道】电话监督
电话:0751-5554871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目录) | 公开内容 | 责任股室 |
1 |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 办公室 |
2 | 机构职能 | 领导简介、分管工作、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 | 办公室 |
3 | 通知公告 | 本单位及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机构、成文时间、发布时间,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规划、总结等信息 | 各股室 |
4 | 财政预决算 | 本单位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财务审计股 |
5 | 办事指南 | 链接广东政务网韶关市乐昌市水务局网上服务窗口 | 各股室 |
6 | 其他 | 本单位行政职能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其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 | 各股室 |
7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开情况统计表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