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乐昌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乐昌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主动公开网址:http://www.lechang.gov.cn/sglcylbzj/gkmlpt/index
【监督渠道】电话监督
电话:0751-6926786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