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验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在受理窗口打印或在韶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sgbdc.gov.cn);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核验原件;
(三)委托书,委托代理的提供,申请人为个人的,委托双方须到受理窗口当面签字委托,委托人不能到场的,须提供公证委托书;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核验原件;
(五)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1、企业改制的需提交企业改制方案及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核验原件;
2、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及有批准的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核验原件;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合同,核验原件;
4、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签订的委托持股合同,核验原件;
(六)不动产权籍调查,核验原件;
(七)税务局开具的缴税凭证,核验原件。
二、办事程序
受理→复审→审核(登簿)→发证
三、办理时限
受理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收费项目
1、收费项目:不动产登记费。
2、收费标准: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元/件。
五、受理窗口
乐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窗口地址:乐昌市人民北路36号自然资源局一楼办事大厅
窗口电话:0751-558609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2点,14:30至17:30
交通指引:乘坐1路公交车到中英文学校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