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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乐昌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81MB2D25369M/2022-00079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乐昌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2-01-28
名称: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业务指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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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业务指引

发布日期:2022-01-28  浏览次数:-

  一、核验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在受理窗口打印或在韶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sgbdc.gov.cn);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核验原件;

  (三)委托书,委托代理的提供,核验原件;(申请人为个人的,委托关系双方须到受理窗口当面签字委托,委托人不能到场的,须提供公证委托书)

  (四)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1、土地改革时期颁发的土地所有证或档案清册(若有);

  2、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3、其他能证明土地所有权归属的证明材料,如:确定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决议、决定和其他证明文件;

  4、农民集体之间调整土地所有权达成的协议、合同或 乡镇、区政府调整集体土地的批准文件;

  5、乡镇集体企事业单位占用集体土地的证明文件;

  6、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做出的处理决定或者依法生效的调解书;

  7、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对土地所有权争议做出的生效法律文书;

  8、能证明土地所有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集体林权证。

  (五)不动产权籍调查;

  二、办事程序

  受理→复审→审核(登簿)→发证

  三、办理时限

  现场申办: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收费项目

  1、收费项目:不动产登记费。

  2、收费标准: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元/件。

  五、受理窗口

  乐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窗口地址:乐昌市人民北路36号自然资源局一楼办事大厅

  窗口电话:0751-558609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2点,14:30至17:30

  交通指引:乘坐1路公交车到中英文学校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