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281MB2D25369M/2022-00191
韶关市乐昌市自然资源局
2022-04-26
乐昌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04-26

乐昌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22-04-26  浏览次数:-

  2018年9月,国务院、广东省、韶关市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200余名调查人员攻坚克难,历时三年,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我市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使用1:2000和1:5000数据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调查图斑共计89239个,平均密度38个/平方公里。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现将全市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耕地26375.57公顷(39.56万亩)。其中,水田17846.79公顷(26.77万亩),占比67.66%;水浇地2507.30公顷(3.76万亩),占比9.51%;旱地6021.48公顷(9.03万亩),占比22.83%。总体来看,耕地面积较多的有廊田镇、梅花镇、坪石镇、沙坪镇、长来镇等乡镇,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51.8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797.59公顷(13.20万亩),占比33.3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619.28公顷(5.43万亩),占比13.7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9530.34公顷(14.30万亩),占比36.1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263.33公顷(4.89万亩),占比12.3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165.03公顷(1.75万亩),占比4.42%。

  园地8621.47公顷12.93万亩)。其中,果园7632.13公顷(11.45万亩),占比88.53%;茶园356.18公顷(0.53万亩),占比4.13%;其他园地633.16公顷(0.95万亩),占比7.34%。园地面积较多的有九峰镇、两江镇、坪石镇等乡镇,占全市园地的65.23%。

  林地185352.77公顷278.0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45500.17公顷(218.25万亩),占比78.50%;竹林地11812.08公顷(17.72万亩),占比6.37%;灌木林地7691.01公顷(11.54万亩),占比4.15%;其他林地20349.51公顷(30.52万亩),占比10.98%。林地面积较多的有大源镇、坪石镇、五山镇、九峰镇、乐城街道、梅花镇等乡镇,占全市林地的59.55%。

  草地2917.43公顷4.38万亩)。全市草地二级地类均为其他草地。草地分布较多的有坪石镇、沙坪镇、长来镇等乡镇,占全市草地的52.76%。

  五湿地244.02公顷0.37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市有2个二级地类。其中,沼泽草地0.24公顷(3.60亩),占比0.10%,内陆滩涂243.78公顷(0.37万亩),占比99.90%。总体来看,湿地主要分布在廊田镇、坪石镇、秀水镇、长来镇等乡镇,占全市湿地的46.88%。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105.23公顷12.16万亩)。其中,城市用地955.82公顷(1.43万亩),占比11.79%;建制镇用地1212.24公顷(1.82万亩),占比14.96%;村庄用地5210.99公顷(7.82万亩),占比64.29%;采矿用地456.90公顷(0.69万亩),占比5.6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69.28公顷(0.40万亩),占比3.32%。总体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较多的有廊田镇、梅花镇、坪石镇、乐城街道等乡镇,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4.11%。

  交通运输用地2869.23公顷4.30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50.79公顷(0.38万亩),占比8.74%;公路用地1793.20公顷(2.69万亩);占比62.50%;农村道路824.37公顷(1.24万亩),占比28.73%;港口码头用地0.04公顷(0.60亩),占比不足0.01%;管道运输用地0.83公顷(12.45亩),占比0.0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323.60公顷7.99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809.99公顷(4.21万亩),占比52.78%;水库水面383.60公顷(0.58万亩),占比7.21%;坑塘水面1466.28公顷(2.20万亩),占比27.54%;沟渠536.53公顷(0.80万亩),占比10.08%;水工建筑用地127.20公顷(0.19万亩),占比2.39%。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二是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三是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四是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乐昌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乐昌市自然资源局

乐昌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