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281MB2D25369M/2023-00166
韶关市乐昌市自然资源局
2023-03-30
广东省乐昌市北乡镇猪头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3-03-30

广东省乐昌市北乡镇猪头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30  浏览次数:-

  (交易序号:乐矿出让字〔2023〕01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 《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章规定,经乐昌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昌市自然资源局委托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广东省乐昌 市北乡镇猪头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概况

项 目

名称

开采 矿种

拐点坐标(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矿区

面积

开采

标高

广东省乐

昌市北乡

镇猪头冲

建筑石料

用灰岩矿

采矿权

建筑 石料 用灰 岩矿

序号

X

Y

矿区面积

0.240 平

方公里

( 约 360 亩)

+202

米至

+105

1

2783088.000

38436126.000

2

2783170.000

38436326.000

3

2783200.000

38436620.000

4

2783041.000

38436699.000

5

2782660.000

38436598.000

6

2782670.000

38436535.000

7

2782686.000

38436296.000

8

2782659.000

38436223.000

9

2782772.000

38436170.000

10

2782901.000

38436223.000


11

2782955.000

38436126.000


地理位置

广东省乐昌市北乡镇茅坪村,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为: 东经 113°22′ 30″ ,北纬 25°08′24

开采方式

露天开采

资源储量

保有资源储量

在拟设矿区范围内可供开采的保有资源储量: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768 万立方米。

可开

采储

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可采储量: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740.79 万立方 米。

生产规模

40 万立方米/年

出让年限

19.5 年 (含基建期 1 年,闭坑修复期 1 年)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矿区属利用已有采石场剩余和毗邻资源新设采矿权

矿山地质

环境保护

及土地复

垦要求

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方案应符合“矿地一 体”要求,并按方案要求开展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工作,同时按时完 成绿色矿山建设,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

挂牌起始价

4300 万元

前期费用

1.采矿权挂牌前期投入费 71.44 万元; 2.矿区范围内的土林地流转费用 138.2 万元 (租赁合同价) ;3.矿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乡村振兴扶持资 金等费用 3000 万元;4.原采矿权人剩余资源资产费用 834.66 万元。

竞买保证金

2000 万元

增价幅度

不低于 100 万元

备注:

1.此次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和其他费用不包括资源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矿 业权占用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办理用地手续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以上费用由竞得 人自行承担,另行支付。竞得人向有关市场监管、生态环境、 自然资源、水利、税务

等部门申办手续时需缴交的税费由其自行承担。

2.现场踏勘由竞买人自行前往。

3.竞得人使用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标的的、弃权或违约的,竞得结果 无效,采矿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 已付款项不予退回;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及 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采矿权竞得人须自行办理矿山建设开采过程所涉及的土地、 山林、道路交通及电力 线路迁移等相关手续,自行理顺与周边村民的关系,原采矿权人已承诺协助将与供电、 铁路签订的相关协议一并转给竞得人。关于电力设施迁移问题,原采矿权人已与广东 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市供电局签订了《关于矿山安全的协商意见》,但若采矿权竞 得人竞得后无法完成电力设施迁改,导致无法正常开采的, 由此产生的风险由采矿权 竞得人自行承担。关于铁路设施安全保障措施,原采矿权人已与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南高铁工务段安全科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竞得人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报乐昌市 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采矿。竞得人在矿山建设生产、交通运 输等过程中遇到的由采矿活动引起的各种问题,应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必要时可咨询 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5.竞得人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前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等,其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应符合 “矿 地一体”要求,严格按照矿山开采后能够作为城镇开发用地标准要求进行修复。在签 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6 个月内,按照采矿权新立登记资料清单要求, 自行备 齐相关材料, 向乐昌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竞得人不在规定 时间内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 出让的采矿权由出让人无偿 收回。

6.采矿权办理登记涉及的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政策的特殊要求,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慎 重考虑,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后人自行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 自然资源、 应急管理、水利、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在矿产开采过程中要加强对未 探明文物点的核实和上报工作,如果发现地下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及时上报文物行政 主管部门,确保文物安全不受影响。矿区涉及公路部分应按《公路法》、《公路安全 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确保公路安全畅通。竞得人须根据《广东省道 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要求,正式投产前安装称重检测及视频远程监控 系统设备,并按照省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接入省货运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在矿 产开采过程中要依据《爆破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

7.竞得人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办理项目备案、林地使用、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手续、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及法律规定的有关证照后才能正式进行矿山开采,并严格遵守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及竞买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 出让人:乐昌市自然资源局

  (二) 交易机构: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 时间安排:

  出让公告时间:2023 年 3 月 30 日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

  网上报名时间:2023 年 4 月 27 日 8 时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 17 时止;

  网上挂牌时间:2023 年 4 月 27 日 8 时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 10 时止。

  (四) 竞买资格及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由乐昌市自然资源局在挂牌交易实施后对参加者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竞得资格,竞得采矿权的,采矿权由政府收回并择期重新挂牌;

  4.须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足额缴交竞买保证金。

  (五) 竞买资格确认:

  1.有意竞买人可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资料,亦可直接登陆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韶关市 ) https://ygp.g 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portal.ythpt.sg.gov.cn/下载。

  2.竞买人须先行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前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办事大厅申请办理 CA 数字证书。只有办理了CA数字证书的竞买人,才能登录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活动。

  3.有意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 )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 200/index、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ythpt.sg.gov.cn/ (请使用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在用户登录窗口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入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 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按交易系统的要求完成申请报名手续。

  4.有意竞买人网上报名时应按照交易系统提示申请报名。有意竞买人必须保证在交易系统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在交易系统填写材料一致。

  5.交易系统确认有意竞买人提交的信息后,自动授予有意竞买人竞价资格。

  三、竞价规则

  (一) 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按要求参与网上竞价。

  1、如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竞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买的权利。

  2、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必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直接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登录网址:https://ythpt.sg.gov.cn) ,在用户登录窗口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

  3、网上竞价期间,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的出价有效与否,由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自行判断。请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自行做 好准备,及时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若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计算机设备遭遇网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堵塞和系统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限时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 挂牌竞价:登陆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 https://ythpt.sg.gov.cn ),进入交易系统报价页面按要求报价;交易系统确认报价后,自动更新网上交易价格,并继续接受新的有效报价,新报价在起始价或原报价的基础上不低于增价幅度。交易截止时(以交易系统的时间为准),按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定竞得人。

  注:竞买人进入交易大厅后,页面显示“现场时间”、“网 上挂牌开始时间”、“网上挂牌截止时间”等,显示的时间均以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三) 限时竞价:在交易截止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更高有效报价的,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是以各竞买人的最新有效报价时间为起始时间,交易系统限时在5分钟内接受竞买人的新报价,每接受一次新的有效报价,交易系统将限时竞价截止时间顺延5分钟,如在限时5分钟内无人再报价,交易系统将以最后的有效报价确定为最高报价,其报价者确定为竞得人,同时停止接受报价。

  (四) 网上报价期限截止,交易系统根据下列条件确定网上交易是否成交并在相关信息栏中显示交易结果,或者转入网上限 时竞价程序:

  1、在交易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有底价的,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底价的,其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2、在交易期限内 (包括限时竞价) 有两个或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底价者除外;

  3、在网上竞价期限内,无人应价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网上交易活动终止,出让人收回矿业权。

  四、网上交易、竞得资格确认及合同签订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portal.ythpt.sg.g ov.cn/进行。竞买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陆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 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本次矿业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竞买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资料。竞买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四)如竞得人存在不符合公告的资格要求、申请资料造假等情形,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相应的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不成交。

  (五)竞买人可在交易系统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号,并应当在报价前向该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可报价。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5月11日17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

  (六) 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七) 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须于网上交易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到乐昌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转为成交价款,余款按《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粤财规〔2023〕 1 号 ) 有关要求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缴交或申请分期缴纳,分期缴纳出让收益应依法承担资金占用费,具体以《采矿权出让合同》为准。竞得人逾期不签《成交确认 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未按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

  (八)采矿权挂牌前期投入费用。采矿权设置前期投入费用(主要包括地质勘查、编制储量核实报告和开采利用方案等费用)71.44万元,由竞得人在网上交易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竞得人一次性向乐昌市人民政府付清,逾期不缴纳或者拒不缴纳的,视为放弃,《成交确认书》自动作废,已收取的竞买保证金等上缴国库,不予返还。

  (九) 矿业权占用费 500 元/年。

  (十) 其他费用。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建 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8 号 ) 有关要求,原采矿权剩余资源储量、使用土地 (林地) 费用、生产生活设施(生产系统及采选设备)剩余价值等,经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合并纳入“采矿权出让资产包”。“采矿权出让资产 包”由采矿权竞得人直接支付给相关权利人。涉及政府非税收入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1.矿区范围内的土林地流转费用。该采矿权范围内的土(林) 地已由乐昌市国资局下属企业乐昌市乐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完成流转租赁工作,共计费用 138.2 万元 (租赁合同价) ,该费用由竞得人支付给乐昌市乐鑫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后由乐昌市国资局协助将矿区范围内的土地林地转让给采矿权竞得人。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到期后的土地林地使用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2.矿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乡村振兴扶持资金等费用。采矿权竞得人需承担费用 3000 万元,由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乐昌市人民政府,该费用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支配。矿业权人若未按时足额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乡村振兴扶持资金等费用,参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3.原采矿权人剩余资源资产费用。经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原采矿权人生产生活设施 ( 生产系统及采选设备) 等剩余价值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716.66 万元;剩余资源储量价值为 118 万元,上述费用合计 834.66 万元, 由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 合同》前一次性支付给原采矿权人北乡镇猪头冲兴茂石场。

  (十一) 竞买保证金的处置

  1.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成交后转作受让采矿权 的定金后抵作采矿权成交价款。

  2.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交易中心在网上交易工作结束次 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不计利息) 。

  五、相关提示及注意事项

  (一) 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投资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 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不得以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的 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2.竞得人须充分掌握了解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安全、环保、林业、税务等国家 (行业) 相关政策法规,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环保、安全等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 采矿证的,风险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矿山建设和开发开采过程中涉及的林地、草原、水、电、道路、环保及地面附着物搬迁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费解决。

  4.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5.申请竞买者自行前往矿区踏勘,全面了解采矿权现状,确定是否竞买,踏勘费用自理。

  6.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的产业、环保、安全等政策调整不能继续采矿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的,竞买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出让人不承担责任。如因经济发展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矿区提前关闭,采矿权人应予服从,并由决定机关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二) 公共资源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1.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 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2.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

  (1) 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 的;

  (2) 不按约定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3) 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4) 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三) 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六、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 2023 年 5 月 16 日 8 时前以书面方式向乐昌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成交结果存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七、挂牌公告发布媒体

  (一) 乐昌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网 (http://www.lechan g.gov.cn/sglczrzyj/gkmlpt/index ) ;

  (二)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韶关市 ) (https://ygp.g 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八、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

  服务咨询电话:0751-5570203

  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751-8379657、8379629

  九、监督投诉电话

  乐昌市自然资源局:0751-5588016


乐昌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