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 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乐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echang.gov.cn)
【监督渠道】通过网站互动(http://www.lechang.gov.cn/zmhd/zjdc/index.html)、电话监督(0751-5550981)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乐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 办公室 |
2 | 机构职能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要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 办公室 |
3 | 部门文件 | 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 办公室 |
4 | 规划计划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年度总结和下一年工作打算 | 办公室 |
5 | 工作动态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重大政务活动、重点工作、工作计划、工作会议、公告和新闻发布等 | 办公室 |
6 | 业务工作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数字政府”和政务服务等业务工作情况 | 基础设施建设与数据安全股、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股 |
7 | 统计信息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部门预算、决算公开 | 办公室 |
8 | 其他 | 人事任免信息等 | 办公室 |
9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办公室 |
10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 | 办公室 |
11 | 审批改革 | 改革信息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改革等业务工作情况 | 基础设施建设与数据安全股、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股 |
12 | 目录管理 | 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等工作 |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股 |
13 | 审批标准化 | 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情况 |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股 |
14 | 权责清单 | 权责清单相关工作情况 |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