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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召开2021年军事设施保护工作暨宣传教育会议

  5月20日,乐昌市召开2021年军事设施保护工作暨宣传教育会议,市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会议,市人武部部长刘建章,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洪生出席会议。

  人武部副部长盛军带头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广东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宣读了《关于调整乐昌市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组织机构的通知》,通报了3起损害辖区部队军事设施的情况。

  市人武部部长刘建章解读了军事设施保护的概念、内涵要义,以及当前辖区内军事设施保护存在的主要矛盾问题,明确了履行军事设施保护的职责任务。要求军保委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抓好分内工作,推动军事设施保护顺利进行;要发挥好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的作用,将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相结合,实现军队建设和经济建设共同发展;要积极沟通,搞好军地协调,加强军民团结,军地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沟通协调相关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和相关制度,为军事设施保护提供良好的环境。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洪生就如何抓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提了四点意见,一是依法保护是前提。要树牢法治思维,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军事设施;二是突出重点是根本。辖区军事设施较多,保护需求不尽相同,要求我们按照分类保护、明确重点的方针,有针对性地抓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三是协调发展是途径。坚持军民整合发展大方向,从富国和强军战略全局认识和思考新形势下军事保护工作。四是军地共管是关键。军地密切配合,共同履行保护职责,为军队建设和军事设施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积极落实“军地协同、分工配合、联合执法、联保共管”制度,营造保护军事设施军地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工作有人干、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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