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乐昌市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今天是: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浏览 | 手机版
| 简体版 |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乐昌要闻

韶关市县(市、区)党委第三交叉巡察组对我市公安局、人民法院开展巡察监督

  按照韶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8月11日上午,韶关市县(市、区)党委第三交叉巡察组分别在我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召开交叉巡察进驻动员会议。

  我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许细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洪生参加了会议。

  动员会上,韶关市县(市、区)党委交叉巡察组对此次巡察的工作任务作出了详细部署。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据了解,本次巡察工作时间为2020年7月下旬至9月下旬,为期60天。其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三个聚焦”要求,深入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以及推进复工复产复学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会议要求,交叉巡察组要始终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紧紧围绕“三个聚焦”,查找政治偏差,强化政治监督,聚焦职责使命,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问题进行深化政治巡察。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忠诚担当、履职尽责,全力完成本轮交叉巡察工作任务。要严明巡察工作纪律,保持政治忠诚、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纪律意识,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和管理。

  会议强调,开展本轮交叉巡察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有关部门要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乐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乐昌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